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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提示证券资格事务所关注创业板新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来源:中注协网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函,书面提示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

目前,沪深两市新上市公司中,近一半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在服务对象、准入指标、运行制度和风险特征等方面与主板有着明显的区别,创业板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程度相对偏低,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在风险提示函中,中注协要求事务所高度重视创业板上市公司,尤其是新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充分识别和恰当应对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一是要关注公司上市前后的异常变动情况,包括上市前后交易对象的异常变动、同一交易对象上市前后交易金额的异常变动、相同材料上市前后采购价格的异常变动和相同产品上市前后销售价格的异常变动等,考虑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形;二是要关注上市公司的业务形态、收入模式、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特征和偿债能力,关注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合理判断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三是要关注募集资金是否专户存储并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造成的经营风险,超募资金的使用是否履行恰当的决策程序;四是要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关注上市公司是否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款要求,判断其在报告期后是否能继续取得税收优惠。

当前,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中注协提醒注册会计师设计和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确定所有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均已得到识别,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关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并予以恰当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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