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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税务咨询)协会
  成都、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印发的《2003年工作要点》(国税注字[2002]13号)有关强化培训教育的精神,现将2003年度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中国税务咨询协会计划举办四类7期培训班,具体安排是:
  (一)全国师资培训班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的执业行为,保证企业所得税代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于2003年2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办全国《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师资培训班(通知已发)。
  (二)高级理论研讨班
  暂定举办一期高级税务代理理论研讨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税务代理行业的前景、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加强执业税务师职业道德教育和防范执业风险等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地研讨。年末将研讨班论文汇编成册,出一本《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论文集》(暂定名)。参加入员为事务所正、副所长、部门经理。
  时间:  6月    地点:  北京
  (三)执业人员专业培训班
  在总结2002年专业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选好专题,举办四期专业培训班。参加入员为事务所执业人员。
  第一期:4月    湖南
  第二期:5月    云南
  第三期:8月    黑龙江
  第四期:9月    四川
  (四)事务所所长培训班
  根据一些地区协会的要求,lO月份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一期所长培训班。要求尚未参加过前十二期所长培训班的事务所所长参加。
  以上各类培训班举办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二、加强对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的管理
  据了解,一些地区协会对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培训效果也不一样,为加强对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将建立全国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师资网,在此基础上成立中心教研组。中心教研组具有率先发现、整理、吸收新信息、新知识的渠道和能力,通过灵活多样、快捷方便的方式为各地的师资提供新的知识和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地区后续教育经验,树立典型,以加强对地区协会培训工作的指导,逐步做到全国或重点地区的培训内容主要由中心教研组组织实施。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区协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下发的
  《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暂行办法》(中税协发[2001]006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师资培训班、理论研讨班、专业培训班、所长培训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各地区协会应制定本地区全年后续教育培训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每位执业注册税务师完成后续教育培训学时。各地区年度培训计划应于3月底前报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备案。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后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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