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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成都、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2003年度后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会[2003]01号)的要求,现将2003年上半年举办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专业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4月22日一24日,4月21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天门山大酒店。
  (三)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
  l、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政策专题讲座。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筹划策略与案例分析。
  3、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展趋势、特点和综合治理。
   (五)收费标准
  1、住宿费:每人每天80元。
  2、餐  费:每人每天80元。
  3、培训费:50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接送站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4、考察费:  自愿报名参加,按实收取。
  (六)联系人
  中国税务咨询协会:
  何  浩  电话:  (010)63543644  63544030(传真)
  王秀珍  (O10)63543388—6224
  天门山大酒店:
  丁军红  电话:  (0744)8383225  8383226
  (0744)8228470(传真)
  二、云南专业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5月23日一25日,5月2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云南大理明珠宾馆(大理经济开发区明珠广场)。
  (三)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
  l、内资企业改组、改制所得税政策专题讲座。
  2、内资企业税收筹划策略与案例分析。
  (五)收费标准
  l、住宿费:每人每天60元。
  2、餐  费:每人每天70元。
  3、培训费:50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接送站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4、考察费:  自愿报名参加,按实收取。
  (六)联系人
  中国税务咨询切、会:
  何  浩  电话:  (0l 0)6354364463544030(传真)
  王秀珍  (010)63543388—6224
  明珠酒店:
  赵玉梅  电话:  (0872)2323566—6666(营销部)
  柴春莉  (0872)232684l(传真)
  三、高级理论研讨班
  (一)时间
  6月16日—19日,6月15日报到。
  (二)地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水库路东侧)。
  (三)参加入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地区切、会和管理中心有关人员。
  (四)内容
  1、邀请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授课。
  2、邀请中国税务咨询切、会领导授课。
  3、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4、研讨交流内容:
  (1)探讨税务代理在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2)当前制约税务代理发展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3)税收筹划的理论、案例分析及启示。
  (4)税务代理的营销策略。
  (5)对“业务兼容”的思考。
  (6)注册税务师执业规范的思考。
  (7)事务所执业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措施。
  (8)探讨税务代理收费市场化问题。
  (9)税务代理收费的谈判技巧。
  (10)如何建立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
  (11)如何搞好税务代理队伍的建设和科学管理。
  (13)如何加强注册税务师切、会行业自律管理职能。
  (14)税务机关如何依法支持税务代理,如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
  (五)收费标准
  1、住宿费:每人每天100元。
  2、餐  费:每人每天90元。
  3、培训费:50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接送站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4、考察费:  自愿报名参加,按实收取。
  (六)联系人
  中国税务咨询协会:
  何  浩  电话:  (Ol 0)6354364463544030(传真)
  王秀珍  (0l 0)63543388—6224
  培训中心:
  曹志刚  电话:  (010)607l 3500—ll 09
  高  勇  (010)60712345(传真)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地区协会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一)。暂未成立协会的地区,  由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此项工作。
  (二)为使培训班顺利进行,便于安排食宿,各地区协会和管理中心务必在培训班报到前十五日内,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分别电告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和承办培训班地区的联系人。特别是湖南和云南专业培训班,  由于正值旅游旺季,车票和食宿十分紧张,请各地务必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按上述要求准确告之。需要接站的人员,届时请将所乘飞机航班或火车车次电台承办培训班地区的联系人。参加高级理论研讨班人员的接站,请留意地税干部培训中心路线图(见附件二)。
  (三)凡参加高级理论研讨班的人员,请自选课题准备好论文,复印20份,报到时交给会务组。
  (四)为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凡参加培训班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否则,食宿不予安排。
  抄送: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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