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改动态

深化增值税改革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并提出了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为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如期落实到位、落地生根,国家税务总局当日即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汇集改革合力、做实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成效三方面提出12项具体举措。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安排部署,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合力——税收共治齐抓改革落实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增值税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深化增值税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好增值税改革、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税收负担,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实打实、硬碰硬,不折不扣狠抓落实,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着力构建一竿子到底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以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明确责任分工,梳理任务清单,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要确立更高的思想认识标准、政策落实标准、征管核算标准、服务宣传标准、督查督办标准,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细化实化操作办法,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考虑到实施时间较紧,任务很重,既涉及税务机关的准备,又涉及相关服务单位的支持,也需要广大纳税人的配合。各级税务机关将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密切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有关监督部门指导,认真改进工作,把这项重大改革落实好。


出实招——优服务强培训助推改革落地


  “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也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心。”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税务部门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增值税改革红利。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针对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综合施策,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优化办税服务,紧扣纳税人诉求,回应纳税人关切。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政策施行后,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
  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培训辅导工作,《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加强培训辅导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的辅导培训。税务总局将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的视频培训,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做好热点问题、疑难问题的审核工作,统一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的咨询解答口径。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纳税人进行全覆盖、分阶段、强重点的政策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特别是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的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政策,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深化增值税改革离不开稳定高效的征管信息系统作支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正在开展金税三期、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等信息系统的修改完善、联调测试及维护升级工作。各地税务机关将及时做好电子税务局的改造升级,与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申报功能的联调测试和上线工作,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见成效——严督实考算清减税“铁账”


  据了解,税务总局已将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减税降费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各级税务机关也将对改革工作逐项梳理,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善督查和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格绩效考评,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为切实打造减税核算“铁账本”,税务总局已制定改革后续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方案,将对省税务局使用分析平台开展减税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效,高标准做精核算统计,夯实数据质量,全面反映改革成效。
  王道树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税务机关将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的理念,严明工作纪律,严实工作作风,严肃工作态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使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32号)


阅读次数:894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