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改动态

三部门发文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

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告称,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物,增加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

其中,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购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并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

同时,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返岛提取免税品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离岛免税商店应确认提货人身份、离岛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后交付免税品。

公告指出,对于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的具体监管要求,将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据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海南省离岛免税店销售总额超320亿元。自2020年7月1日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实施后,销售额大幅增长,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海南离岛免税店日均销售额超1.2亿元,同比增长2倍多。


阅读次数:551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