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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南京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12个试点和扩大试点的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介绍的情况表明,营改增试点正稳步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交流经验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以来,各试点和扩大试点地区迅速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目前,上海市试点渐行渐好,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试点稳步推进,天津、湖北、浙江、宁波试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总的来看,各试点和扩大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试点情况比预期要好。从上海、北京、江苏和安徽试点运行的效果看,改革有力地带动了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了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利用外资,促进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支持了企业技术创新,优化了经济结构,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其中: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
王军副部长代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下一步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再接再厉、再细再实,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主要任务如下: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营改增符合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要求,符合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和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税收制度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的要求,准确把握营改增在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各有侧重,抓细抓实。上海、北京、江苏、安徽要继续密切跟踪运行情况,加强分析评估,防范虚开骗税风险,及时反映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巩固工作成果。福建、厦门、广东、深圳要继续加强对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纳税申报各项准备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确保试点纳税人及时准确完成首月纳税申报。天津、浙江、宁波、湖北要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经验,全面总结模拟运行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完善试点方案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财税部门的督导,将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细,确保12月1日顺利实现今年最后一批税制转换工作。
三是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注重上下级之间、同级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工作合力。强化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区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时间进度要求,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及时解疑释惑,营造更加有利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良好环境。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营改增不仅是结构性减税,还是财税制度的重大创新;既是深化改革的任务,更是加快发展的机遇。要乘势前进,确保扩大试点取得圆满成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试点省市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