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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对楼市调控作用几何?征收应对增量还是存量?在清华大学昨日举行的经济形势研讨会上,数位专家出现观点交锋。针对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在楼市调控中作用甚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房产税本身就是柔性切入,是为建立基本制度框架,具有打造地方税体系,并对收入分配中再分配环节进行税收调节的宏观意义。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目前来看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房产税起到一定作用,但从税基、税率来看,对楼市调控的作用有限。
顾云昌认为,更需要关注的是房地产税费改革:“现在房地产税和费是混杂的,加重了买方负担,也有一些不平衡不合理,开发环节比较混杂,流动环节负担较高,保有环节的税费几乎没有。”
他认为,调整房产税费结构,在总体税负不增加的前提下,合并开发环节税费,增加在保有环节收税,抑制炒房,在流动环节降低税负。
但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却不支持房产税的征收。他认为,可以在高档住宅交易环节收税,向高档住宅保有环节收税是不符合国情的。交易环节收税是增量税收,高档房房价是不断上升的,上升的房价属于增量,政府从中征税是比较容易实施的,居民也容易接受,征税矛盾比较小。
贾康则认为房产税有利于稳定地方财源。他反驳了对分税制改革的批评,认为分税制现在的问题是省以下税制混乱,这恰恰是1994年以后应该解决的深化改革的问题在省以下没有得到落实,而要解决就要打造地方税体系。
“两地房产税试点可以让大家看到远景框架的不动产税和在西部试点日后将扩大覆盖面的资源税。这是两个地方税增长点,要抓住不放。这是贯彻地方分税制,可从釜底抽薪的层面解决地方债问题、土地财政问题、财政困境问题。”贾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