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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制度化多元化信息化--纳税服务水准看涨

  本报讯  笔者在7月27日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8号)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体制,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方式,使税务系统纳税服务逐步走向制度化、多元化、信息化,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纳税服务逐步制度化。各地税务机关大力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活动,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体制,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低柜式”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和文明办税“八公开”,使纳税人充分享受到了规范的纳税服务。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还建立和完善宣传送达、咨询辅导、表票供应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与沟通。
  二是纳税服务进一步多元化。通过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委托代征、银行网点报缴、银行进驻办税服务厅、“税、库、银”联网等,提高了税收征管和服务效率。
  三是纳税服务信息化。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开展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以下简称“12366”),充分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组织收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和21个省市地税局在全省市或部分地区范围内开通了“12366”。同时,积极加强网站建设,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纳税申报等多种服务。
  据悉,为保证纳税服务的各项措施实施到位,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纳税服务的考核和管理。要进一步大力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加强以科学评定纳税信用等级为核心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环节和程序,清理和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和资料,改进工作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                         
     (刘兴、郭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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