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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供货商不能只看节税额

  企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在采购货物时,选择不同的供货商,企业负担的税负不同。众所周知,在货物不含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取得17%、13%、6%、4%专用发票和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时的纳税总额是燃增的。
  由于税收成本的原因,增值税—般纳税人为了减少因“票’造成的损失,在采购货物时一般尽量不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那里进货,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也会使劲压价。笔者认为,这种过分的税收成本导向,不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
  例如: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1日采购货物一批。假设用该批货物生产的产品当月全部销售,售价50万元。
  方案一:如果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假定该货物的不含税价40万元,进项税额40万元×17%=6.8万元,现金流出额为40万元+6.8万元:46.8万元。应纳税总额为5.1139万元,其中:增值税50万元×17%-6.8万元=1.7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1×1.7=0.17万元,所得税(50-40-0.17)×33%=3.2439万元。
  方案二: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不含税价格为39.4779万元,税务机关按4%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9.4779万元×4%=1.5791万元,现金流出额39.4779万元+1.5791=  41.0570万元。应纳税总额为10.8569万元,其中增值税50×17%-1.5791=6.9209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O.1×6.9209=0.6921万元,所得税(50-39.4779-0.6921)×33%=3.2439万元。
  对上述两个方案,如果从节税额方面选择供货方,很容易作出选择,但这种选择却是错误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对现金净流量、价格折让临界点和其他因素等多方面综台进行考虑现举防脱明如下:
  一、以单一节税额为原则下——企业会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货.其原因是:
  (一)进项税额,方案二比方案一少取得进项税额5.2209万元(1.5791万元-6.8万元)。
  (二)应纳税金,方案二较方案一多纳税5.7430万元(10.8569万元-5.1139万元)。
  (三)结论,选择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
  二、用现金流量和价格折让临界点进行比较分析——企业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我们运用管理会计中现金流量的方法进行分析,结论会告诉我们:两种方案的现金净流量相等,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货物,还是小规模企业那里购买货物,没有根本区别。为什么呢?因为这里有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的问题。
  价格临界点,就是在售价相同的情况下,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的现金净流量,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的现金净流量相等的进货价位。简单地说,就是购进环节多支出(或少支出)部分等于纳税环节少支付(或多支付)的部分。
  为简化过程,说明道理,我们只考虑销售收入、进货成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经过测算,会发现两个方案现金净流量相等。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差别。两个方案比较,方案一在购进环节多付出现金5.7430万元,在纳税环节少缴税金5.743万元;方案二在购进环节少付出现金5.7430万元,在纳税环节多缴税金5.7430万元。
  上述结果说明:方案二的购入价位39.4779万元正处于价格临界点上。
  三、综合考虑货币资金价值——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理。
  除了税收的因素,我们还应该重视另一个重要问题——货币资金价值。货币资金经过—定时间的投资再投资,货币的总额是会有所变化的。方案二在采购环节现金流出量比方案一少5.7430万元,这部分资金是在下月初申报缴税时才流出的,相当于在不增加任何筹资成本、使用费用的情况下,增加了企业投资和再投资的流动资金。从这个角度来看,选择小规模企业更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
  上述例子也引出了一个税收筹划的目的问题。税收筹划为企业提供的是一组智能产品,它为企业创造的综合效益,如果用某一方面的效益标准,很难评价税收筹划结果的好与坏。这要从筹划面对整个购销全过程比较,用综合效益指标进行比较,否则,就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郭洪荣 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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