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芜湖日报
芜湖市地税稽查局结合“阳光稽查”的全面推行,坚持查前、查中、查后全程辅导制度,使稽查对象在接受查处后对相关业务有了更好的了解,促进了按章纳税工作的开展。
为帮助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市地税局稽查局近年来坚持把业务辅导贯穿于稽查工作全过程。坚持查前辅导,召开被查纳税户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专项查前辅导会,宣传辅导相关法规政策,并向稽查对象发出《税务稽查告知书》、《纳税人自查自纠通知书》等宣传材料,由企业先行开展税收自查。企业在税务稽查实施前主动补税的,税务部门不再给予或减轻行政处罚。今年1-8月份,共查企业200余户,自查补税有63户,自查补税411.95万元。坚持账务规范、边查边纠,在检查基本结束后,及时向稽查对象发出《稽查意见反馈书》,同时就稽查中企业在税收、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辅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纳税人,仔细向其说明造成问题的原因及处理意见,使其今后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规范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