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如皋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大量涌现。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原始动机,相当多的企业偷逃税收,而手法不断花样翻新,日趋隐蔽化、智能化,税务稽查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在增值税方面,如何调整稽查思路和方法,摸准病因,对症下药,击中偷税要害部位,这是现阶段稽查工作需要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就稽查技巧方面谈几点切身实践的体会,供大家商榷。
一、稽查准备阶段谋略重点
查前准备阶段比较容易忽视,通常情形下稽查人员接到上级稽查任务后,仓促进入被查企业,准备工作略显不足,如同体育比赛,赛前准备不足,要出成绩很难。概括地讲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针对性地研学相关税收业务知识,修炼内功、厚积薄发,以便“对号入座”,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二)针对性搜集被查对象的相关纳税资料,基本情况,产品及同行业产供销概况,初步确定检查思路、重点,拟定检查提纲。
(三)在全面研究被查对象基本情况基础上,确定稽查方案:多少人去查?如何去查?各自侧重点?做到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密切配合、提高检查效率。粗略归纳起来有以下七种可供选择的稽查方案:
(1)进户后,履行手续,不听介绍,直接查帐(缺点多)。
(2)进户后,履行手续,先听介绍,然后查帐。
(3)进户后,履行手续,说明来意,调帐检查。
(4)进户后,履行手续,第一时间对仓库、供销部门突击检查和监控。
(5)进户后,履行手续,分组第一时间同时对仓库、供销部门、财务部门、企业法人、会计或相关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和询问。
(6)进户后,履行手续,第一时间调取帐簿,控制相关人员(前提是有确切重大违法犯罪嫌疑,须公安参与)
(7)先外围取证,取得一定证据后进户检查。
以上(4)、(5)、(6)、(7)适用于举报或有确切重大违法犯罪嫌疑。
二、稽查实施阶段谋略重点
该阶段是稽查核心所在,需要稽查人员全力以赴,倾注心智。
(一)多层次、多角度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掌握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掌握企业组织框架结构,掌握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甚至要了解企业关键岗位人际关系,才能胸有成竹,从错综复杂的会计业务中抓住重点,去伪存真,发现问题,避免陷入东一榔头西一棒境地。因为在全盘掌握了企业各种涉税信息后,可以形成明晰的稽查思路和主要方向,提高稽查广度和深度。反之,对企业涉税信息不了解,对生产工艺不了解,就可能受到企业蒙蔽,结果无异于盲人摸象。还因为在调查取证中,不仅涉及到大量的书证、物证,而且涉及到人证。人证是鉴别会计业务真伪的重要途径,而人证又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产生伪证。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弄清证人与企业的亲疏关系、忠诚度,才能准确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般而言,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可靠性与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成反比。比如证人是老板的亲戚,那么其证言的客观性、可靠性就很低,相反,如果证人是普通员工,那证言客观性可靠性就相对较高。
(二)采取一种或多种方法综合检查。
(1)“休克检查法”或“备忘录法”。此法是笔者通过稽查实践总结出来,其含义是对企业有关纳税数据、财务状况在核实基础上由企业书面确认、备忘,固定涉税资料、证据,防止企业发现苗头不对,采取补漏措施,阻挠应付检查,增加办案难度。通过此法既能固定证据,防止检查中出现伪证,又可为案件诉讼提供有利证据,使稽查工作立于不败之地。出于以上考虑,笔者建议税务文书《纳税人自然情况明细表》增加一些纳税信息,如进货途径、生产工艺流程、销售渠道、主要进货商、供货商、帐册、帐号是否提供齐全等。
(2)审阅核对法。即对纳税资料进行审阅以判断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及依据纳税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相互对照审查,其精髓:表表、表帐、帐帐、帐证、证证、帐实相符,否则就存在问题。笔者曾用此法查出某校办服装厂会计利用年度帐目结转人为多计算期初留抵税额的偷税事实,有时看似简单的审阅核对,只要认真细心,也能查出企业偷税问题。
(3)对比分析法。指同口径与本企业历史资料,同类企业相同指标进行分析对比,从中筛选可疑线索,据以进一步查证。如税负率、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单价变动率等。笔者一次对某化工厂稽查时,通过对比分析产品单价变动异常情况,结合外调,查出该化工厂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
(4)控制计算法。依据数据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来计算分析验证纳税事项,如通过购进货物剔除库存,正常损耗后来检查材料耗用,以耗控产,以产控销,从而测算理论销售额;或通过销售额反向推算材料购进额,根据进、销、存平衡原理控制测算理论与实际差额。若理论数与实际数存在较大差异,则肯定虚增进项税额或隐匿销项税额,二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今年我们在对长鸣微型电机厂检查时,运用控制计算法测算出该企业购进原材料矽钢片与销售量有较大差额。即根据购进领用数据减去生产正常损耗量余额等于完工产品数量加上下脚余料数量这一平衡关系计算出差额高达600吨,金额70万元。经进一步调查询问,最后查明,该企业用下脚余料抵算委外加工费不入帐不开票偷税10万余元。
(5)异常情况分析法。即检查各种帐目业务的勾稽关系,内容真伪,发现不合常理常规的疑点和问题。运用此法,要有想象力。比如笔者在某食品罐头公司检查时,发现年底企业开具了大量的草莓收购凭证,联想到本地草莓在夏季生产特点,产生疑问,难道冬天企业收购草莓?正是在对此异常情况质疑下,揭开了企业虚假收购真相。原来企业当时资金紧张,无力交纳当月税款,经商议,决定瞒天过海虚开收购凭证,自行消化这部分税款,于是虚开收购凭证16份,虚开金额2478404元,最后经审定企业共补税66万余元。
(6)业务流程稽查法。笔者认为偷税既然发生在业务流程中,稽查只有遵循业务流程顺藤摸瓜,才能有的放矢,击中偷税要害。显然,增值税偷税无非是隐瞒销售额,虚增进项税额,因而检查也应从销售环节、供应环节入手。
销售方面:当企业企图偷税时,必然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称“隐匿术”。由于销售时必然伴随着销售合同的履行、收取货款或赊销、发出产品等业务的发生,那么就应从合同、现金会计、银行会计或会计主管、往来帐、仓库等多方面进行核实。第一,检查销售合同。一般而言,销售合同客观、真实,是购销双方真实意志体现,从合同中能查到许多真实信息,所以要注意查阅合同,围绕合同对照发票、销售明细帐核实真实销售额。第二,重点从现金会计处查是否有不入帐销售额。第三,检查往来明细帐。往来帐往往成为偷税的防空洞,有的企业将销货款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不做销售,有的企业将销货款长期挂在其它应付款帐户,谎称借入资金,有的企业将销货款经多次结转转移至帐外。第四检查产品仓库。发出产品一般通过仓库,因而仓库检查应成为重中之重。大量案件表明,突破口都是从仓库打开的。具体有三种情况:(A)仓库货发出,财务不开票,不结转成本,虚挂产品帐,仓库实物数小于财务帐面数;(B)仓库货发出,财务不开票,成本照结转,导致销售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形成财务指标异常;(C)仓库不做帐,直接“蒸发”此种情形需从成品车间等方面检查工人计件工资记录和能耗记录。生产序时记录,同时深入车间、科室寻找帐外帐线索。通过成品车间工人计件工资、电力、配套产品数量来推测产成品真实产量,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在对仓库检查时遇有必要要进行实物盘点,核实存货库存量,验证存货帐实是否相符。
进项税额方面:企业一般采取虚开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称“膨胀术”。一般有以下方式:(A)支付手续费虚开专用发票;(B)非法购买专用发票;(C)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进货套取专用发票;(D)进货后委托第三方代开专用发票;(E)用科技手段伪造专用发票以上虚开发票帐务表现在:第一,虚挂往来,不支付或虚假支付;第二伪造现金收据入帐支付;第三,先付款再资金回流。第四,编造银行汇票入帐。第五,虚增仓库库存,导致帐实不符。稽查时要从物流、票流、资金流三方面查深查细。
(7)突击检查法。这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法,为出奇制胜,以快制胜,不打草惊蛇,通常采取突击检查,不给偷税者隐匿、转移、销毁证据的机会。今年上半年如皋戴庄皮毛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最先揭开虚开真相的武成皮毛税案查处,就是我局三股采取突击检查法在该公司经营场所一举查获一本帐外帐记录而突破的,为整个系列案件查处打开了一个缺口。武成虚开案突破后,稽查局领导审时度势,果断决策,精心安排对所有涉案企业全面展开检查,取得显著成果。
(8)外围检查法。所述外围检查范围较广,既包括异地调查,网上协查,又包括有关行业、单位、人员调查。此种方法在查帐无法确定案情时可选择采用,成本虽高,但很有必要,且非常有效。值得注意两点,第一,准备要充分,策略要讲究,办案人员能随机应变。第二,只能智取,注意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