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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废料销售的管理

  
 来源:国家税收 作者:王洁心 阅读45次 
   
    在稽查实施过程上,我们发现很多生产企业存在出售废旧物资故意不开具发票、偷逃税款的现象。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品和边角料,但不少生产企业账面上并没有反映这部分销售,或反映废料销售严重不足。这部分废料他们直接向那些个体废旧物资经营者销售,收取现金不入帐,用作职工食堂或职工福利等,不开具发票(因生产企业如果向经营企业直接出售,需要向经营企业开具销售发票,无法少交税款,经营企业也不可向其他企业开具收购发票)。个体经营者购进后,再以居民个人的名义向经营企业出售。这样的结果可以想象:生产企业销售的工业废料未按规定交纳税款,而用废的生产企业却抵扣了税款,这也是税收管理中难以堵塞的漏洞,建议在日常管理上加强对企业废料销售情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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