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进行税务稽查之外,结合稽查和检查成果,根据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广泛收集检查信息,通过数据比对、剖析案例,找出问题根源,形成征管建议和整改意见,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给征管部门送去一道道待解的“难题”。
详尽的分析报告
摆在记者面前的是锦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写给征收部门的一份《检查情况分析与反馈意见》,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非常详尽充实。
稽查局局长茅震向记者介绍,从2002年稽查局成立起,他们就定了一个基本目标:3年将全市一般纳税人企业检查一遍。当他们完成对市区中央和省级直属企业一般纳税人的检查时,就提出了他们的思考建议。在这份2万多字的材料中,记者看到有“企业构成情况”、“各年度检查情况”、“检查出的问题及成因分析”、“应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材料甚至细化到详尽的统计和分析,如在“增值税销项税”下面,记者看到这样一段文字:“检查增值税销项税问题,发现问题相对集中于工业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现象较多,如锦州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仅此一项就查补增值税43.5万元。其次是税款后移问题较为突出,这方面查补增值税51.8万元,占销项税问题补缴税款的43.4%。”
局长茅震告诉记者,对稽查中发现的每个问题,他们都向征收部门作介绍,并提出征管建议。比如,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管理,由于这个行业的税收主要由地税局负责征管,国税局只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管,在管理上就可能相对比较薄弱。如锦州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物资设备租赁总站在2002年将价值710万元(含税)的自产混凝土提供给该公司各相关分公司使用,未核算增值税,查补增值税40万元。类似的情况,稽查局都向征收部门提出问题,提醒加强征管。
特殊的反馈意见会
“稽查工作除了发挥打击偷、逃、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外,还能在稽查中摸出真实情况,包括企业的纳税情况,也包括税务局内部的执法情况,这为我们加强征管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东西。”锦州市国税局局长张广明对记者说。
每个季度,锦州市国税局都召开一次“税务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工作会”,会议由市国税局局长张广明主持,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稽查干部参加。在去年第四季度的一次会议上,稽查干部就稽查过程中发现的9类50项涉税问题,对征管部门提出了6项工作建议。有的税务干部坐不住了,税款流失在企业,漏洞需要征管部门去堵塞。这里有企业的过错,也有税务部门疏于管理的责任。一位基层税务局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在那样的会上,真有如坐针毡的感觉。直到听到领导那句‘不用申辩,找问题,改进工作才是重要的’,才把心放到肚子里。”几年来,稽查部门以会议或其他形式,向各征管部门提出建议1600余份,仅反馈所得税征管信息就达百条。
不留情面的通报
锦国税发(2005)48号文件是一份关于全地区稽查收入的通报。这份反映2005年1月~4月稽查收入的通报中鲜有表扬,更多的是批评:如义县、锦州市高新区、锦州市开发区国税局稽查局的滞纳金加收情况较差,国税稽查二分局的总处罚率完成较差。锦州市国税局主管稽查的副局长孟德柱说,这样的通报会定期发下去。他说:“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都是激励和督促稽查工作的好办法,更是激励征管工作的好渠道。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让谁都不能懈怠。”
在辽宁省,锦州市国税局的稽查队伍不大,人员不多,但工作却走在全省国税系统的前列。该稽查局3年来累计检查纳税户15634户,查补入库各税收入1606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8件。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