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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阳光稽查规范税收执法 

  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报讯 江苏省泰兴市国税局稽查局推行“阳光稽查”,在稽查工作中坚持做到稽查制度、内容和程序等的公开,规范稽查行为。
  稽查制度公开。他们建立健全稽查回访制、举报保密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保证稽查行为的透明、规范。稽查内容公开。通过查前发放告知书、召开预警服务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让企业有自查自纠的时间,既保证税款足额入库,又提高了管理质量和企业税收核算的准确性,减轻企业负担。稽查程序公开。严格按《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实施检查,并向纳税人公开稽查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权限,避免暗箱操作。处理处罚公开。实行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制度,每月将查处案件结果及时进行公告,公开案件处理的政策依据和处罚标准。执法监督公开。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稽查廉政回执制度和稽查回访制度,使稽查人员的执法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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