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稽查

评估、稽查后续调帐不到位会引起新的税收流失

 
  来源:江苏国税网   

   毋庸置疑,查后调帐是税务评估、稽查的重要环节,依法处理、依法处罚、调整帐务、杜绝屡犯是检查的目的所在。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日常征管中,我们发现一些被查对象不仅屡查屡犯,而且连起码的查后帐务调整至今都没有到位,导致“应缴税金”核算不准确,与纳税申报又产生新的差异。例如:某商场经历了若干次的评估、稽查,补了税甚至还罚了款,但是,从未进行查后帐务调整,而是直接将查补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应交税金”、“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中核算,造成帐面数与下期申报数的不一致,使得帐面数出现了负数即留抵,久而久之,就会用新增欠税或当期应交税金来冲抵查补税款,企业因而未受到分文损失,更未得到应有的教训,“今日查,明日犯”就见怪不怪了。

    笔者认为,要将查后调帐的工作落到实处,仅靠呼吁引起重视还不够,更主要的是配套措施要跟上。建议在税务文书资料的“来往文书”中增加《税务调帐通知书》及《税务调帐反馈书》,限期执行,并列入税务人员执法责任制必查项目。对未按规定调帐者,制定处罚罚则,发现一起,查纠一起,严处一起,促使企业依法调整帐务,打消侥幸念头 .


阅读次数:294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