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税网
当前,贪污犯罪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狡猾。利用财务假账作案,是不法分子实行贪污惯用的一种犯罪手段。如何撕开贪污犯罪财务假账的“面纱”,已成为贪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实践中值得探讨的难点之一。
■财务假账存在的一般形式及基本特征
财务假账,一般是指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及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利用财务处理上的技巧和其他作弊手段在财务收支活动中作财务虚假处理,以假充真,掩盖不法行为。
查办贪污职务犯罪过程中,通过查处财务假账,可以获取有力证据。查处假账的主要任务是发现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固定犯罪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在查办贪污犯罪案件当中,要想顺利揭开财务假账的“面纱”,牵出侵吞、占有公共财产的幕后黑手,就得认识和掌握财务假账存在的一般形式及其基本特征。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对现实当中存在的财务假账作如下归纳:
1.按欺骗的对象,可分为对内财务假账和对外财务假账。对内财务假账是指单位内部人员采用涂改单据、伪造凭证,更改账目或其他手段在财务会计活动中作弊,达到侵吞、窃取、占有公共财物的违法犯罪目的。对外财务假账是指单位人员和有关人员串通,为掩盖本单位预算财务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情况,而利用财务预算处理上的技巧制造假账,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达到化公为私的非法目的。
2.按存在形式分,主要有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假资金等。主要是通过伪造、篡改、隐瞒等不法手段来达到损公肥私之不法目的。
■利用财务假账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段
贪污案件的作案手段通常表现为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管理上的处理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伪造财务报表、涂改单据多报多领、多留利润、少交税利等手段,虚假反映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达到私分公款、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的不法目的。具体表现为:
1.先列后支。会计人员运用虚假发票或支票头虚列支出,然后再一次或多次签发支票提取公款据为己有,即以虚假发票作支出。
2.随列随支,张冠李戴,涂改单据直接侵吞。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虚报、谎报支出窃取现金,侵吞不报。大头小尾,私扣手续费。张冠李戴,虚设客户,虚报冒领。涂改凭证,以少报多。
3.列大支小,随后补提。从相关单位索取金额大于实际交易额的发票,而以实际交易额支付相关单位,差额则提出据为己有。
4.少记或不记。表现为少记银行存款收入或银行存款利息不记账,然后提出据为己有或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
5.直接侵吞。表现为利用财产清查不彻底、家底不清的漏洞,直接侵吞。
■贪污犯罪案件查账方法
查账,从字面上讲,就是对账目进行核查,是进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一项基本工作。通过查账可以验证会计记录的真实性,评价财务数据与情况是否真实可靠,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揭露错误与弊端。反贪工作当中的查账主要目的是揭露犯罪事实,促进迅速准确办案,有力打击贪污犯罪活动。
传统的查账方法有审阅法,核对法,盘存法,询问法,分析法,鉴定法。查账工作必须做到多查多看多分析。贪污贿赂案件的查账方法是在传统的方法之上增强针对性,侧重查证违纪、违法事实,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查证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赃款、赃物去向,保护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在此,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对几种查处财务假账的方法与技巧进行总结。
1.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方法。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的情况下,监督制度不健全,最易出现此种现象。查账的技巧是:应将所有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及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账号作废及缺页的发票,收据的正联和入账联是否粘存在存根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即可查出问题。例如,我院反贪局查处的县国税局刘某贪污案,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单位经费管理混乱的机会,收入经费部分不入账,直接侵吞公款,办案人员利用上述方法很快固定了证据,查清了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