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税务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构建和谐国税的进程中,明确和谐理念,以解决“人要怎么做,法要怎么执,权要怎么用”三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就如何妥善处理好稽查执法与促进和谐的关系,打造南昌市国税局和谐稽查品牌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自成立以来,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共查处各类案件2576起,查补总额53331万元,入库总额39048万元。不但实现了查补、入库总额创历史新高,而且保持了零投诉的纪录。这是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国税取得的丰硕成果。
“立言”与“立行”统一,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稽查工作中要做到公正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任何管理活动都是由人执行的,必然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稽查执法活动也不例外。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从实际出发,将做人与做事统一起来、将学习与改造统一起来、将“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引导全体稽查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观念,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在学习和教育中,他们要求做到“八有”和“五学”,坚持每周二、每周五学习时间雷打不动。“八有”就是有学习规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学习辅导、有学习心得、有学习奖惩制度、有学习档案、有学习总结。“五学”即党支部组织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展开讨论深入学、集中考试检验学、举办竞赛推动学。“八有”和“五学”的做法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他们还注意引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开展自学、自省、自评活动。自学就是鼓励干部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自觉地抽时间学习政治理论,记心得笔记。中层干部每年记的笔记都在20000字以上,学习心得体会都在2篇以上。自省就是根据稽查干部自身的情况,定期组织干部进行自我反思,找一找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有没有,想一想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好不好,比一比自己在“三个文明”建设中作的贡献大不大,自己给自己打分,查找差距。自评就是在稽查干部中开展季度自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并结合“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开展各式各样的主题教育,他们将学习成果成功地转化为实际行动,转化为工作动力,从而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执法与服务并重,树立稽查部门的新形象
围绕妥善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促进和谐的关系,他们在全体稽查干部中牢固树立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就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税收和谐的观念,让全体稽查干部认识到税收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是税收和谐的重要部分,而税收违法行为是对税收和谐的极大危害。坚持税务稽查“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指导思想,将为纳税人服务融入稽查执法的各个环节当中,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他们通过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了将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当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的具体实践,将各种影响和谐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和谐的积极因素,增强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树立了国税稽查部门的新形象。
他们将文明执法看做是稽查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在规范稽查行为上狠下工夫,严格执法,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严格分离,强调办案程序到位、定性准确、处罚适度。在检查过程中,他们要求检查人员将《税务检查告知书》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同时送达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由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签字确认后留在稽查案卷中存档。严格执行下户检查“三不”规定,做到检查时不给被查单位添麻烦:原则上一律不得在企业用餐、一律不得使用企业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使用企业的通信工具。将单位所有车辆向一线倾斜,上、下班坚持分线路接送稽查人员,目前全局稽查人员人均用车160余次,人均里程1200公里数,从未发生私用纳税人交通工具的情况。在《税务检查告知书》中,他们将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税务检查人员廉政行为规范逐项进行公示,尤其是强调了纳税人有受到尊重的权利,在全体稽查干部中明确了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是平等的社会法律主体的理念,走出了依法治税就是税务部门“治”纳税人的误区,促进了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
针对目前税收违法行为所具有的隐蔽性、高科技化以及团伙化、跨地区流动作案等特点,他们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力争使稽查人员会办案、办好案。一是深入学习博弈理论并应用于实际。从日常小事入手,分析纳税人在税收博弈过程中将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引导稽查人员熟练地将“纳什均衡”理论应用于稽查工作实践,以高超的查案技巧攻破案件。二是在实际工作中鼓励稽查人员大胆跳出“就账查账”的传统检查思路,创造性地改进检查的方式,提高了案件查处的精确度。比如,在开展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时,仅从账面无法发现企业偷税的证据,检查人员深入房地产开发现场,从建筑规模、已售面积以及发售的停车位等方面核实企业的成本、收入,从而查清企业偷税的事实。三是继续动员和鼓励干部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的考试,取得“三师”资格,目前该局已有十余人分别取得了“三师”资格。
监督与管理结合,构建和谐税收新秩序
权力是需要监督的。因为权力在本质上具有无限扩张的特性,会寻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为了防止检查人员的权力过大,他们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强化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在系统内,他们通过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明确了执法责任,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开展稽查案件复查检查,化解了执法风险,促进了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了稽查考核指标体系,稽查错案责任追究、案件终身负责和廉政反馈卡等制度,为和谐国税稽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系统外,他们通过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以及聘请特约监察员进行义务监督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稽查执法的了解,强化了对稽查执法权的监督。
稽查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先由审理人员认真审阅检查人员提供的案卷资料,对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办案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定的处理意见及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是否得当等进行全面审理,形成初审意见后交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稽查局全体领导研究确定,不仅包括了全局所有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而且选拔了业务能力突出、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为审理委员会成员。在审理委员会上,大家抛开了职务上的差别,对如何准确确定案件性质和进行处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时争论还很激烈。通过实施这种“理明、事明、透明”的集体审理制度,有效避免了执法随意和不廉现象的发生,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了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公平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