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国税局
近年来,随着金税工程网络控管能力和税收管理工作的加强,发票违法犯罪分子将重点目标从能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小票”转向了其他发票如增值税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建筑安装发票、服务行业等发票上来。从查处的情况看,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容忽视,案件数、涉案人员数、涉案发票数量、种类、金额等呈上升趋势,不仅导致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一、北湖区国税局查处情况
从2008年来,湖南省北湖区国税局通过组织税务干部对加油站、超市等行业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先后两次会同北湖区公安局经侦队一起查出6起制售假票、非法代开发票,查处涉案人员14人,罚款6万余元, 其中有2人被刑事拘留。
二、制售假票、非法代开发票泛滥的原因分析
(一)发票来源复杂
通过检查,目前非法代开的发票来源有以下三种:一是假票,从查获的数百份假票来看,假票的印制技术水平已经无法用肉眼识别真伪,水纹、钢印、发票印制章、刮奖区等应有尽有,尤其是假发票的号码套用真票号码,属克隆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网络上还可以查询的到。他们还私刻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章,假票品目繁多,如商业货物裁剪发票、电脑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脑版税务机关统一代开发票、建安建筑发票、广告制造等发票。
二是来源于加油站、超市、未超过定税的个体工商业户提供的真票。由于加油站和超市直接面对消费者,有的使用的发票是自印的货物销售发票,且发票开具收入远小于企业当月申报的销售收入,这方面的发票管理工作也往往被忽视。从检查情况来看,国税局发票缴销和验旧供新环节把关不严。如某石油实业公司下属一加油站在所领购的商业货物销售裁剪发票,利用发票缴销无人审核的漏洞,拿到北湖市场非法代开点让人代开,先后代开30余份,获利2万余元。再就是目前超市使用的销售发票有两种情况也造成管理漏洞。一种是机打发票,通过收银机收款时开具,发票在消费付款时直接打印出来,这种发票只有卷筒号,而没有发票号码和存根信息。另一种则是超市用于办理储值卡业务的电脑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从2007年1月起)。因连锁超市特殊经营方式,办卡时的金额可以开具发票,但收取的款项并不做销售收入,开具的发票信息报税时只要小于当月申报收入,CTAIS便无法监控,就给发票管理带来隐患,一些超市便利用此漏洞向外代开发票。
三是已在税务机关作废销号或是过期发票,但未剪角,仍在使用的普通发票。来源于一些企业缴销发票时,未使用的发票没有按规定剪角作废;还有的是企业在发票换版或是使用电脑版发票后,而对原来发放的发票没有核销作废。再就是一些丢失或挂失的发票。在检查中发现了个别纳税人为逃避税务机关检查,而谎称发票丢失。
(二)、打击有难度
一是取证难。对抓获的出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的发票流向极难取证。违法分子出售、非法代开发票不会保留存根信息,即使被抓获也不会轻易交待已代开发票的流向。二是已开具的裁剪发票存根联信息,大部分是阴阳票,发票联下落不明。某石油公司2007年度开具的裁剪发票,大部分填写不全,客户名称栏信息不填或是随便填写,开票人员不说,税务人无从下手,取证工作尤如大海捞针,既是明摆着的代开发票,却又苦于无处查找受票的单位或个人。三是在对一些发票存根联提供的受票单位和个人进调查时,不愿接受调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更是置之不理。
二是纵深打击难。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涉及面广,流窜作案,难以追踪,其印制环节更是隐蔽极深,不易发现,整个产供销形成了一条龙网络,他们凭借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通讯,采用专业化分工、单线联系的手段,逃避执法机关的监控与打击。违法分子警惕性极高,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交易时一旦出现意外其他违法分子立即逃脱,导致案件无法延伸查处,难以进行纵深打击。违法分子使用的重要作案工具手机,在电信部门用虚假身份证明登记或是购买神州卡、大众卡,这些卡在电信部门不用身份证登记。销售时以手机群发短信、网络、电子邮件、直接邮寄、散发名片、街头广告等形式推销假发票或招揽代开发票业务。
三是惩冶难。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第六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刑事立案标准为50份发票,否则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上述所说取证难直接导致难以对违法分子进行严惩。只有通过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处罚。据市公安部门和国税部门掌握的情况,郴州市涉嫌出售假发票违法犯罪人员以浙江台州、临海地区人员居多,他们从外地携带大量的伪造空白发票,在城内租住民房,私刻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章,假冒公司名义,在城区里的大街小巷广发名片,以低税率、低开票费为诱饵吸引用票单位,一旦出事,这些团伙成员就会相互照应,今年8月北湖区局抓获两名出售假发票的违法分子,不到半小时,一位自称是其同村的村长从浙江直接打电话来,问办案人员要多少钱,可见气焰十分嚣张。
三、加强发票管理的思考
笔者认为:要打击制售假票、非法代开发票行为就是认真落实总局的“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普通发票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大对普通发票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教群众如何识别假发票,如何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发票、使用发票等。二是广泛宣传发票有奖和摇奖管理办法。
(二)做好发票防伪与发票防伪查询工作。
建议在全国统一防伪措施基础上,分行业研究其特征,有针对性地增加地区性防伪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发票上印制条码或密码,提高发票防伪性能,方便企业和消费者查询辨伪。对公众防伪措施应及时公开,并在税务总局网站公布各地普通发票票样和公众防伪措施及查询方式,以方便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辨伪。适时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和消费者提供辨别真伪的信息查询服务,建立普通发票信息监控平台。
(三)抓好普通发票的内部管理与日常检查工作
一是严把发放关。要认真审核发票领购资格,税源管理部门对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坚持先实地调查再核定票种及用量,从源头杜绝骗购发票的行为。二是严把缴销关。发票管理窗口和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验旧供新制度,日常工作要紧密配合,互通信息。税源管理部门从企业开具的发票是否具有资金流着手及时查处非法代开发票,办税厅增设发票复核岗,实施“一票双查”,加强票面核查力度。三经常性开展发票检查,通过顺查发票发售信息、逆查发票取得情况,核实发票开具的真实性,打击发票违法活动。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重视对纳税人发票的检查。目前,尤其是做好对娱乐、房地产、广告制作、烟酒零售等行业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严厉处罚非法取得发票、无货虚开发票、应开不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四)加快税控机推广力度,配套推行有奖发票。
一是鉴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加强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遏制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有力措施。建议总局在我省已取得税控机推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税控机具开票,并逐步取消手工开票。
二是完善有奖发票和举报奖励制度。要通过开展“有奖发票”和“发票举报有奖”活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积极检举发票违法行为,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
(五)加强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制售假票、非法代开发票犯罪活动。
由于税务机关对此类经济犯罪活动缺乏有效手段,对制售假票、非法代开发票者一经查处,其上线便逃之夭夭,无法进行“纵深”打击。因此,对此类案件必须长线经营,精心部署,要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采取跟踪的方式,以掌握整个网络人员,伺机将其一网打尽。因此,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展制售假票、非法代开发票等专项检查是今后税务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市,要重点整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方式销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严厉打击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代开发票的团伙,集中治理在街头巷尾、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兜售假发票的行为。对凡涉嫌偷逃骗税和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一律移送稽查部门或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