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国税网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减少执法行为差错,立足实际,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规范执法人员操作行为,建立完善事前防范、提示;事中发现、整改;事后追究、教育三项监控机制,取得了显著效果。从今年四月份至今连续七个月实现税收执法行为零差错、零追究,促进了全局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一、 规范执法操作管理,建立事前防范机制
由于税收政策、税收业务变动频繁、综合征管软件不断修改和完善等原因,相应的操作规范不断变化,往往是操作人在遇到不明确业务事项时摸着石头过河进行“试操作”,使得目前执法错误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操作人员不熟悉征管软件而造成的操作不规范。为此,在业务部门确定专职人员,设立税收执法考核管理岗,专门负责征管综合软件和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监控、服务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业务解读。熟练掌握两个软件系统的操作规范,随时详细解读软件升级和“补丁”内容,负责全局执法工作人员业务辅导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正确操作的行为指南,解惑释疑。各单位操作人员在遇到疑难问题,一律以《问题报告单》形式传递该岗位,经研讨后得出正确结论,方可操作,坚决禁止操作人在遇到不明确事项时的“试操作行为”和摸着石头过河现象,造成执法差错。(二)提示预警。针对出现问题过错频率较高的指标和环节,制定明确操作注意事项,设立“事故多发区”标识,向工作人员预警,避免过错的重复发生。同时根据每个时段操作业务量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提示内容和信息。(三)规范管理。按照执法系统运行维护要求,制定考核指标职责分解表,分解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并负责各业务部门之间衔接工作,随时登陆执法子系统监控运行情况并做好协调,避免在传递和衔接过程中形成“漏管”。通告上述辅导、提示和预警等防范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操作行为差错的发生机率,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注重过程监控,完善事中整改机制
(一)发现问题。执法考核管理岗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每天登陆执法信息系统相关模块,查询发现执法过错信息,随时督导、整改,建立《监控、督改执法过错行为记录簿》,每天对登陆时发现的问题和过错信息以及处理的结果进行详细登记,确保监控、督导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形成随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处理机制。
(二)分析原因。对执法过错产生的过错信息随时发现、随时分析过错原因,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清责任,属于执法人员的责任或者是系统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或及时整改、申辩调整、制作《执法过错行为问题报告单》上报等待处理。通过从不同角度解析过错形成原因,确定问题属性,制定相关措施,以规范操作行为。
(三)及时整改。执法考核岗人员每天上下班登陆执法信息系统相关模块,查询发现的执法过错信息,对能够修改的过错行为,认真分析过错原因,并对过错行为进行分类,及时通知相关操作人员在综合征管软件限期进行整改,从而保证了纠正过错信息的及时与准确。
三、运用考核结果 落实事后追究机制
(一)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第一个周一是县局的业务工作研讨会,通报上月全局执法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是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逐人逐单位通报差错条数、内容、项目,逐条分析过错成因、整改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确正确操作规范,并按照申辩调整前后考核结果分管理单位进行综合排名,累积计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执法差错追究力度,严格追究落实。在经济处罚方面,在省局每扣1分两元的基础上,根据错误类型加大处罚力度,每扣1份处罚加大到30至50元,对较严重错误各单位负责人还将因为负有领导和连带责任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处罚完毕后,还将相应的处罚通知书、处罚收据等资料进行公开张贴,目的是通过严格追究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有效减少执法错误行为。今年1至3月份,共计处罚直接责任人7人8次,处罚金额26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3人2次,处罚金额100元。
(三)事后教育,亡羊补牢。执法追究是手段,不是目的。追究的根本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为了减少差错,从根本上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质量。因此,我们在严格责任追究的同时,将错误的操作进行汇总,并注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定期下发各CTAIS操作岗位进行学习交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掌握规律,提高技能。至2008年9月底,我局共汇总下发错误操作汇编6期,列举分析了省、市执法通报中的主要错误类型,执法人员通过学习错误操作汇总,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同时对本单位的执法过错问题进行剖析,找出产生原因,提出解决方法,进行归类和规范,预防同一差错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