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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国税稽查局推行“四四”检查法

 
 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国税局  
 
  今年以来,湖北省巴东县国税局稽查局为进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质效,对纳税人实行“四四”税务检查方法,采取“看、听、问、比”四种形式,及时发现各类涉税问题,查找案件线索。

  “四看”:一看纳税人的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组织结构和管理方法;二看纳税人的业务流程、取得收入的来源和方法;三看纳税人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方法、资金周转状况、获利能力和货币资金情况;四看纳税人的适用税率、收入总额、纳税数额、税负率以及收、付款发票的管理情况。 

  “四听”:一听企业管理人员的总体介绍;二听企业财务会计的情况分析;三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介绍;四听业务人员说明的细节。了解各个管理环节、管理制度、衔接手续、财务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偷、逃、骗税的信息。

  “四问”:即检查人员在看和听的基础上,为了验证自己的某些判断或为了进一步确认一些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询问,一是追根溯源问,对涉税的任何线索都不放过;二是逻辑关系问,对同一问题从不同角度询问不同的环节,相互印证;三是归纳问;四是演绎问,通过推理产生疑问,从而为取证提供可靠保证。

   “四比”:检查人员在检查纳税人账簿、凭证、报表、发票时,通过比对表与表、表与帐、帐与实、帐与证,看纳税人是否做到表表、帐表、帐实、帐证相符,使检查能抓住关键,增强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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