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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务稽查档案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

 来源;税网

    为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档案管理,切实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费县地税稽查局组织开展了税务稽查档案展评活动,通过和兄弟县区对比发现,税务稽查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做的比较到位,案卷基本都符合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的要求,税务稽查文书使用、填写及税务稽查案卷的装订更加规范;稽查执法程序更加合法;执法更加到位。总体上说,稽查档案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上较以前年度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也存在明显的差距,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表现如下。 
(一)程序方面:有的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规定,存在“四分离”不到位的问题;有的稽查案卷中,出示税务检查证的稽查人员与检查底稿上的稽查人员不一致、税务文书的送达回证应盖法人章而盖了财务章、检查、审理、执行时间颠倒等问题。 
(二)文书使用方面:存在未严格按规定填写和撰写税收执法文书及检查报告、填制税务文书的时间颠倒混乱导致执法程序错误、《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告知事项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事项错误等问题。 
(三)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引用法律法规不完整、不准确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定性分析不完整等问题。如“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已经改变了,但还是仅仅引用《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没有引用该印花税税率变化的规范性文件;再就是《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与六十四条相互乱用。 
(四)事实方面:存在主要违法事实描述不清、调查不清的问题。有的案卷对违法事实的表述不正确或过于笼统、不详细,对整个情况表达不清楚。 
(五)证据方面:存在收集的违法行为证据缺少或不完整,如缺少申报表、税票或缴款书等;底稿制作存在缺章戳,漏签字等现象。 
稽查档案管理和稽查文书使用水平,是税务稽查部门和稽查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和综合反映。笔者建议稽查单位在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完善税务稽查档案,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和交流,规范税务稽查档案管理,全面提升稽查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对稽查档案管理的认识,找出自己的差距,采取切实措施,充实稽查重点岗位的业务力量、不断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税务稽查档案管理的完整、规范、统一,促进稽查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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