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宁县地方税务局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税收收入、捍卫税收法制的重要手段。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稽查机制,对于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税收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受到体制、观念、手段、人员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如何提高稽查效能,是目前稽查部门亟需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提高稽查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办法
在案件稽查方面,稽查部门要做到,一是准确选择调查方向;二是拟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或者调查提纲;三是只对确认的违法事实作出处理;四是做到处理的证据必须确凿并完好保存;五是所有的查处材料入卷归档。
同时,要重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坚持先调查取证后处理的行政原则;二是要坚持疑案从无的原则;三是尽量选择较宽的处理方式。
二、准确把握稽查职能,切实转变稽查工作思路
根据稽查职能定位,尽快转变观念,确立正确的稽查工作指导思想,实现稽查工作思路上的“三个转变”。
1.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淡化稽查的收入职能,改变给稽查下达收入计划和考核收入任务的做法,以科学选案、规范查案、严格执法、依法稽查为工作导向,推动税务稽查执法水平的提高。
2.由普查型稽查向重点打击型稽查转变。改变以往“拉网式”稽查的做法,在稽查对象的选择上突出重点,注重对那些有偷、逃税嫌疑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对查实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3.由全功能型稽查向专业职能型稽查转变。稽查不能替代日常征收、管理,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管、查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合理界定三者的职责范围,将稽查从过多的日常调查、管理性检查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突出稽查的打击惩处功能,维护税法尊严。
三、全面提高稽查队伍的专业技能
稽查人员业务技能高低是搞好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搞好查前业务辅导,参加稽查人员专业知识的查前培训,强化专项业务知识技能的即时巩固和掌握,及时组织或专门邀请相关业务行家为参加稽查人员举行有针对性的查前强化培训,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和研讨,使每位参加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得到了即时巩固和提升,使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熟练业务技能的、实际工作努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有用武之地。
四、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制度
1.税务稽查要以高质量的税收征管为前提。目前的税务稽查应该建立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与现行的新征管模式相适应。现行的征管目标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科学先进的稽查管理手段,对纳税人实现全面监控。
当前,提高稽查质量有必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改进选案方式;二是精心组织检查的实施,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和案件公告、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四是密切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五是加强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能力。
2.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税务稽查的目的是“外查内促”,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税务稽查不仅是查补税款,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一是建立一个广泛的案源渠道,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置于监控之下;二是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三是税务稽查与管理各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
3.提高税务征收管理与稽查管理的科技含量。为最大限度地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应该认真研究分析税收管理与稽查管理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各项因素指标,并据此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各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联系的有机统一体,真正搞好税务稽查与各环节的衔接,更好地发挥税收管理效能,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