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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售发票如何处罚

 来源;吉林地税 

  问题:我想举报一家饭店将没用完的发票私自售出,请问如何处罚? 

  回复:吉地税发[2009]23号:第五条 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外,可按下列标准处罚: 

  私售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示:对于私售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你对其进行举报,维护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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