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税务报
利用信息化手段,平均每户企业稽查时间缩短了1/3,查补税款增加了70%,2008年,山东省烟台市国税局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查处案件321起,查补入库税款8040万元,分别占案件总量的29%和67%。烟台市国税局是如何实现信息化查账突破的呢?
建立专门信息化检查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高青山告诉记者,烟台市国税局目前共管辖着1.5万户一般纳税人企业,这其中大部分企业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或应用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实行计算机记账的企业逐年增多,这有效地提高了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质量,但与此同时,纳税人利用信息化手段逃税的案件也多了起来,且逃税手法更加隐蔽。这对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以前稽查人员到企业查账时,企业的账外资料经常是存放在柜子、抽屉等处。现在大部分企业都使用了计算机,很多账外数据都记录在计算机内,再用老办法查账已经不奏效了。”烟台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陶健向记者介绍说。
为应对税收稽查发展形势的变化,早在2007年上半年,烟台市国税局就在稽查部门成立了由专业计算机人员和稽查人员联合组成的信息技术检查小组。“我们这个小组主要负责对搜集到的涉税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和分析加工,研究提取企业涉税电子数据、利用工具软件恢复被删除破坏的文件、解密相关加密文件也是我们工作的内容。”信息技术检查小组负责人韩波向记者介绍了信息技术小组的工作职责。
陶健介绍说,一些不诚信企业经常会利用技术手段给税收稽查工作设置障碍,如给财务资料设置密码、隐藏服务器、删除修改电子数据等。“以往,不诚信企业设置的这些技术障碍,常常令基层稽查人员束手无策。我们成立信息化检查小组以后,有专门力量进行技术处理,使这一局面得到了极大改观。”
陶健向记者介绍了一个稽查案例。2007年2月,稽查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企业拒不提供纸质账簿,于是信息技术检查小组调取并破译了企业电脑中的所有加密电子数据,并将其电子信息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结果他们发现企业隐瞒销售收入3293万元,逃缴增值税560万元。此案现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法定代表人已批捕,税款正在追缴中。“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我局在无纸质资料的情况下认定逃税行为的第一起成功案例,案件的查办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陶健告诉记者。
2008年,该局的技术人员利用专门的软件工具成功破译5户企业的电子账务密码,顺利调取了企业的电子数据,累计查补税款1078万元。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国税局稽查局还专门聘请了公安、计算机公司等单位的计算机专业人员担任工作顾问,以便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在硬件设施上,他们为稽查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手提式复印机专用服务器、便携式UPS、数据恢复软件和文档修复软件、大容量移动硬盘等专用设备。目前,全市10个县、区的稽查局相继成立了信息技术检查小组,没有条件配专业计算机人员的县、区稽查局也都与各县、区国税局的信息中心签订了联合办公协议,为稽查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
全面启动电子查账
纳税人记账方式由纸面核算向电子核算的变化,经常使常规的稽查方法常常难以奏效。烟台市国税局的稽查工作是如何适应这一变化的呢?
高青山向记者介绍说,自2007年起,烟台市国税局就开始在稽查系统全面启动了“电子查账”工作。所谓“电子查账”,就是税务机关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调取并分析企业的电子财务资料,进而发现涉税疑点,实施税务稽查的一种执法行为。为确保电子查账的顺利实施,该局要求稽查人员对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的企业除了调取纸质账簿外,同时必须调取电子账簿和电脑中的其他涉税资料,并将所有电子资料分类存放到稽查部门专设的服务器中。
高青山告诉记者,当前企业实际运用的财务软件的种类非常多,这给税务机关调取企业电子账簿并研判企业财务信息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一点,他们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严格落实了企业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制度,并开发了“企业应用管理系统信息库”。通过信息库,他们可以对企业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情况进行监管和查询,为进一步开展电子查账工作打下了基础。目前,全市已经对1721户企业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了备案。
“仅仅对企业会计核算软件实施备案制度还远远不够,一线稽查人员不可能熟悉每一套软件的具体操作程序,因而必须由专门人员研究各种记账软件,摸清不同软件的核算原理”。高青山告诉记者,烟台市国税局组织信息技术检查小组对当前企业运用较为普遍的用友、浪潮、金蝶和新中大等财务软件的程序设置、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全面研究,全面地掌握了其操作方法和运行流程。
在深入研究纳税人电子记账软件的基础上,烟台市国税局还在稽查实践中用查账助手软件“武装”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可以通过查账助手软件对企业电子数据进行快速统计、分析和查询,借以发现线索并及时锁定稽查疑点。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查账助手软件的功效,他们还编写了《查账助手软件应用指南》手册,对如何分析、提取涉税企业的有效电子数据,如何使用现有资源进行案头分析等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2008年4月,烟台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利用查账助手软件对烟台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该案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检查完毕,共查补所得税2100万元。
“以前查账时,需要翻阅厚厚的纸质账簿,花费大量时间对照检索明细科目和记账凭证。现在我们利用查账助手软件,可以非常简便地采集被查纳税人的电子账簿数据。办案人员可以在电子账务稽查系统内将财务数据还原,通过电子阅账、查询与搜索,快速找到重点审查目标。”韩波说,现在他们平均稽查每户企业时间缩短了1/3,查补税款金额增长了70%。
从内部征管数据中挖掘稽查线索
高青山告诉记者,稽查人员在使用查账助手软件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提取企业财务软件电子数据时受文本限制,无法提取库存商品数量和单价,许多软件中提示的疑点经落实后没有问题等。“另外,过度依赖查账助手软件,还使稽查人员的个性化查账思路得不到体现,一些有深度的问题难以发现。”
为了弥补数字化查账助手软件的这些缺陷,烟台市国税局进而着手从内部征管数据中挖掘稽查线索。他们从稽查的角度,对综合征管软件等系统中储存的涉税数据从不同侧面进行加工、分析,然后确定检查方向,从而提高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面对征管系统中海量的征管数据,稽查人员如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高效便捷地把稽查对象选准是一个大问题。”高青山说。
据了解,烟台市国税局根据工作实践,建立了千瓦时电量收入、存货余额、应收和预收款余额、税负率、销售利润率、农产品抵扣比例和废旧物资抵扣比例7个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同时他们充分利用office和易表.Net等软件的数据处理功能,将复杂的税收数据统计操作简单化,让一线稽查人员得以轻松完成统计分析工作,在短时间内锁定稽查对象。以工业企业的稽查为例,其信息化选案流程可分为3个步骤:第一步,运用自行开发的企业用电量分析模块,筛选出千瓦时电量收入指标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的企业。第二步,对筛选出的目标企业,从综合征管软件等系统中导出相关数据,利用office的数据处理功能和易表.Net图表处理功能,对导出的数据进行整合提炼,形成具体的稽查选案指标数据。第三步,将目标企业的稽查选案指标数据与行业标准值进行比较,从中筛选疑点企业和疑点问题,确定检查方向。
“以往稽查人员面对大量征管数据,往往无从下手,不知道该重点分析哪些数据。我们建立这套指标体系,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高青山说,通过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稽查人员往往能够发现各种查账助于软件发现不了的问题。
据统计,2008年,烟台市有工业一般纳税人企业9887户,其中用电企业5775户。烟台市国税稽查部门以低于行业用电量收入50%为标准,筛选出目标企业1033户。在按上述办法取得了目标企业的7项指标数据后,他们通过比对分析,确定64户企业为检查对象,并大体框定了每户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落实,烟台市国税局稽查局共查补税款152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稽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