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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和使用假发票也违法

 来源;燕赵都市网 

  除了制售假发票是违法行为外,购买和使用假发票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发票类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等七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1)对有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领购发票、开具发票、取得发票、保管发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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