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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之税务稽查

 来源;税网

  税务顾问是可以找的,税务专家也是可以咨询的,中介报告也是需要的,说绝对正确是不可能的。 

  任何税务稽查都不是能轻松应对的——六个结果非常意外的税务稽查案件 

  正值我入职税务局工作十五周年。十五年来,参与稽查和审理案件数以百计。今日整理资料,暂列举六个结果非常意外的税务稽查案件,介绍给大家,想说明一下任何税务稽查都不是能轻松应对的。 

  评论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和组织。案件就当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偶然。 

  1、办公室不让吸烟的后果 

  稽查组三人,到一省企地市级分支机构查账,两天下来无任何进展。第三天一稽查员见一财务办公室无人,就进去吸烟。突然在打印机上发现一企业给上级公司打的税收自查问题的请示报告,详细列举了分支机构涉税问题、帐务处理等事项,并请总机构财务主管明示处理意见。于是稽查员拿到手里如获至宝,这时会计发现,马上喊人想要抢回,双方混战。结果是:账不必查了,就按照自查请示报告内容,企业补税滞纳金罚款共***万。打印报告的财务人员下岗。 

  观点:会计资料是企业的机密,税务资料是企业的核心机密。一个保密意识不强的员工不能做好会计工作。 

  经验:接待稽查,如有男稽查员,如不想给他烟抽,也应准备一个可以吸烟的查账室。 

  2、抽屉没关严的后果。 

  稽查组二人,查一家小服务型企业,帐务处理没看出问题,临近中午,准备收兵。到经理办公室与经理道别,经理拉开抽屉取车钥匙送客,稽查员突然发现抽屉里有涉税合同,于是争抢起来。结果公安介入,以抗税处理。 

  观点:取证虽有瑕疵,结果不容质疑。 

  经验:不要以为把涉税资料锁在抽屉里,稽查就不能发现。 

  3、殴打稽查员的后果不堪设想。 

  稽查接一举报,查一洗浴城不给发票。稽查本想罚款两百了事,但老板自持手黑,断然拒绝,言语不和打了稽查员几个巴掌。于是公安出动,又正值扫黄打黑,新帐旧帐一起算,补税罚款查封扣压,关门大吉。 

  观点:民不与官斗。与稽查员身体密切接触相当地危险。可参考一下上海健妮税案和王子鞋城案。 

  经验:学学郭芙蓉,冲动的时候默念三遍: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4、不卑不亢是应对稽查的最佳选择 

  稽查组查一企业,老板是人大代表,向来对属地税务机关不屑,每年都提案加强属地税务干部作风建设,并列举税务大小不良现象公开宣扬。一次上级稽查对其例行检查,稽查报告税种查全,环节查细,不敢大意。审理时一律适用法规条文,没人敢用自由栽量权。找关系说情没有人敢对其做有利的解释,以免被说滥用职权。结果可想而知。 

  观点:你给税务税务机关添麻烦,税务机关一定会找你的麻烦。 

  经验:领会依法治税,以德治国精髓。面对稽查,人情还是要有的。 

  5、利用关系的分寸。 

  稽查查一房地产公司,稽查员初步结果是补税100万,老板自认为能量大,找到上级的上级,结果稽查员不敢大意,重新检查,从严从重从高。结果补税200万。后几经沟通,最后缴纳150万。 

  观点:对待稽查就象对待信访一样,把问题消化在基层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经验:税收政策往往由基层税务干部掌握。 

  6、轻信专家的后果 

  一房地产公司,有专家对其筹划安排后,普通住宅增值未达20%,并称绝对没问题。稽查检查,对其一笔支出从开发成本调到开发费用中,计算应补土地增值税**万元,滞纳金罚款**万元。该专家多次与税务机关理论,拿出***大师著作、***专家文章以及税局***领导讲稿来论证其做法合理。审理时虽对此也有争议,但认为征税法律依据更充分一些,况且税局征税总是没有错的,不征税总是承担风险的。于是做出了补税的处理决定。 

  观点:秀才遇到兵,有理难说清。一百条专家意见,不如一个条文解释。 

  经验:税务顾问是可以找的,税务专家也是可以咨询的,中介报告也是需要的,说绝对正确是不可能的,依据还是要靠法规条文的,解释大多要依照地市税局的。 

  为什么我们对税负感到痛苦? 

  这两天税收领域有两件值得关注的大事,一是为了配合中央调控房价,税总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关于中国税负痛苦指数的排名第二的结论进行了驳斥,并表明我国政府集中的税收收入还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公共支出需求,国家的宏观税负还有上升的空间。 

  税负痛苦指数是统计学上的概念,出发点不同,结论往往不同。统计的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取想要的依据,统计出想要的结果。 

  不管官员、学者或是其他利益方如何争论,都不能得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结论。这里只想分析一下我们为什么对税负感到痛苦。 

  原因一:财政因素: 

  国家为了保证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支持。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财政资金年度总用量大致是确定的。感觉上经济发达地区实际税负反而比经济落后地区税负低。中西部比东部更痛苦,中国比西方发达国家更痛苦。我们也会感觉到,越是出现自然灾害和经济困难,税收越是增加。 

  原因二:税制因素: 

  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大半。而发达国家一般以所得税为主。美国甚至没有增值税。相对来说流转税容易征收,但对经济自由度有限制作用,而且在流转环节征税,纳税人在不确定自己能有多大收益的前提下,先支付税收费用,感觉上要比取得收益后再缴税痛苦得多。所得税是从已经得到的收益中再上缴部分税收,容易接受。 

  原因三:征管能力: 

  国家需要的税收总量是一定的,那么税务机关就必须收够财政所需要的数量。税收法律虽然是统一的,征税的标准也是一致的,但税法执行各地区之间、各行业、各企业之间差异太大。偷逃税大量存在。对一些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好征税或不能征税或不愿征税或不敢征税。他们偷逃的税款实质上是转嫁出来由守法的纳税人承担了。中国靠偷逃税起家的富豪们的幸福,往往是建立在大量的守法经营的纳税人的税负痛苦之上的。 

  原因四:社会公平: 

  “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中国传统理念。税负是否痛苦还取决于别人的状况。能够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不合理因素。工薪阶层由于收入来源单一,承担了7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开征遗产与赠与税,高收入者避税很容易做到。面对富人们的挥金如土,工薪阶层在为养家糊口奔命,还要负担大量的税收,难免有痛苦的感觉。 

  原因五:财政支出公开: 

  “无权利不纳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应对等。看看我们的教育、医疗,对比一下高税收国家的社会福利,我们不确切知道我们上缴的税收究竟用到了哪里,我们也没有更好地监督税收使用的渠道。纳税人上缴税收,实际上是花钱购买公共服务,但我们服务质量还不能令人满意。有时候纳税人缴税后会象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一样产生痛苦的感受。 

  原因六:税外收费: 

  我国实行差别化社会保险制度,城乡不同,城市之间不同。城市的部分单位和职工缴纳了全国大部分保险费。客观地说,我国社会保险费对于参保企业和人员来说,其缴费比例和数额在世界上是较高的。除社会保险费以外,各省以下自行制定的收费对规范的企业来说负担也是很沉重的。如有的省按营业收入千分之一征收价调基金、还按营业收入千分之一征收河道工程维护费。各种费累加起来,对企业来说成了难以承受之重。由于收费法律层阶问题,执行往往在不同企业和行业或企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最终导致合法纳税、缴费的企业增加税负痛苦。 

  税负到底痛苦不痛苦,是个心理学的概念,是纳税人感受问题,不是由哪个学者,亦或是哪个权威定个标准,告诉我们应该痛苦或应该不痛苦就能改变的。 

  税收就是拨鹅毛,管理者希望拨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叫得多了就得缓和一下,否则揭竿而起,哪个受得了。 

  税负的痛苦就是:同样的收入,我缴税了,看见别人没缴税,我就比他痛苦;不同的收入,我缴税了,看见别人缴税的比例没有我的高,我就比他痛苦;我缴税了,但我的孩子上学、家人的医疗费用太高,我就比不缴税痛苦。 

  谁痛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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