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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水泥等将纳入税收专项检查

     在2004年经济活动中表现活跃的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和房地产业等,将被列入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清单。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2005年将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力度,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除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和房地产业外,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也将在税收专项检查之列。谢旭人说,税务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税务系统将选择某些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税务机关将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实行欠税人报告制度,建立欠税档案,落实以欠抵退、用发票管理控制欠税等办法,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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