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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员工狂逃所得税 涉案总金额逾5000万元

(玖玖税网 )
    厦门市查获两起巨额虚列工资偷税案件,涉案总金额逾5000万元 
    企业明明只有12名员工,工资表上的员工数却多达1900人!近日,市地税局稽查局查获两起虚增企业人数、虚减个人收入的巨额虚列工资偷税案件,涉案总金额逾5000万元。 
    手法1虚列工资成本 
    某运输公司自有营运车辆3部,员工12人,由于效益较好,年收入均有上千万元。但稽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2002至2003年营业收入3400余万元,工资列支也高达3200万余元,发放工薪的人数最多时竟达1900人。对这一反常现象,稽查人员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并将调查追溯至1999年,初步掌握该公司部分虚列工资的证据后,该公司相关人员不得不承认,工资表系虚造,该公司仅有12名员工,并不存在工资单上列出的其余人员。几年来,该公司累计虚列工资已达几千万元。目前,该公司其他涉税违法行为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了解,这也是我市地税部门至今查获金额最大的涉嫌虚列工资偷税案。 
    手法2虚减员工收入 
    今年初,市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市某营销公司进行了调查。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只有不到30张办公桌,工资表上却有200多人,最高的一个月达到270人。其工资发放基本由几人代签;个别月份从银行领取的现金远远低于发放的工资额。 
    面对检查,该公司提供了事先准备好的相关考勤记录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从表面看来万无一失。调查陷入困境之时,地税稽查人员果断地与公安部门联系,在其配合下,取得了该公司所提供的员工身份证系假造的有力证据,使案件调查有了突破性进展。此前一直狡辩的该公司总经理、劳工部经理和会计、出纳人员先后供认了伪造考勤记录、利用假身份证虚列工资的违法事实。 
    根据查获的相关证据,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30余万元滞补罚款。 
    链接偷税最高可判7年 
    市地税局稽查局的叶经营局长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虚列工资,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致使少缴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而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在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以上的,已构成犯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他表示,地税稽查部门将通过纳税评估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比对,加强对可疑企业的查处,并与劳动、工商、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加强合作,核实企业人数,严抓偷逃税款,打击违法犯罪。 
    名词:何谓“一级稽查” 
    今年1月1日起,市地税局开始在岛内实行一级稽查机制,撤销了直征局、外税分局和岛内各区所属稽查局,组建新的市局稽查局。 
    上半年查获6起大要案 
    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稽查局获悉,该局自今年1月实行一级稽查以来,至7月已查结各类涉税案件173件,合计补滞罚金额达2272万元,比去年岛内同期增加近一倍。其中,包括还未最终查结的案件,共检查出100万元以上案件6件,含千万元以上案件1件。 
    市地税稽查局的叶经营局长告诉记者,当前稽查部门查处的涉税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目前仍在调查的一起案件已取证查实的隐瞒收入款达两亿余元,这也是地税部门迄今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偷逃税案件。 
    二是作案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大要案的涉案企业提供的资料大多看不出破绽。最终查破案的直接线索多不是来自企业提供的账簿资料。 
    三是筹划周密。随着税收执法力度和涉税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也在不断变换其犯罪方式,以逃避法律制裁。不少案件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地进行的。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是涉税犯罪的中间环节增加,团伙共同犯罪呈现上升趋势。 
    四是主体呈现多元化。大、要案的主体有外资、私营,国有企业,有个人,也有单位。跨地域作案现象也较为突出。 
    他表示,对于涉税违法行为,除了稽查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选择重点对象进行检查外;也希望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对涉税违法行为及时向税务稽查部门举报。举报可通过968168举报中心,也可通过市地税局网站或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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