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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票1.2亿 河南一税务科长获刑

( 2005-03-17  中国税务信息网)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从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案件入手,通过深挖细查,一举侦破了5名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119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虚开、涉及虚开金额1.2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1921.63万元的特大渎职犯罪系列案件。近日,此案中的湖滨区国税局第三税源管理科原副科长卢友壮被该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湖滨区检察院渎职犯罪检察科从公安机关办理的王陆彪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发现,税务人员卢友壮在明知洁祥公司、友达公司、华友公司系一套人马、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变更的情况下,先后为这三家“空壳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使宏达公司、富达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分别变更为友达公司和华友公司所有,并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宏达公司、富达公司已缴销的资料交给吴小刚,供友达公司和华友公司使用。之后,又违反每月领购增值税发票数量不能超过25份的规定,将每月最高购票量核定为400份,致使上述三家公司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内,骗取增值税发票1480份,其后又采用伪造海关报关单等手段,在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数百个单位进行虚开,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导致国家税款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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