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叶志,黄勇
近日,湖北省浠水县新兴建材公司办税员陈华到县国税局补缴了自己查出的5820元税款后,对稽查干部说:“你们查前辅导做得认真又细致,让我们减少了申报中的失误,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避免企业非恶意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浠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对企业进行查前辅导,通过分期举办培训班、组织辅导小组、深入企业个别辅导、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电话等形式,做到对企业在自查过程中涉及的税种、税目以及企业财务人员提出的账务处理问题讲解清楚;把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税法将受到处罚的法规条例告知清楚;将税务稽查各环节、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介绍清楚。截至目前,已有113户企业接受了查前辅导,自查入库税款已达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