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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内阁调整个人所得税率5-35%


 来源:商务部网站 
    泰国内阁会议昨(18日)同意调整个人所得税率,从原来分为5个税率增至7个税率,以符合经济现况和民众收入水准,并批准夫妻分开报税。 
    内阁会议昨天通过财政部的提议,决定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税率从原来的5个级别,增加至7个级别,而且最高税率由之前的37%降至35%。原来的个人所得税率于1992年制定,至今已沿用达20年,不但国家经济环境出现大转变,民众收入也出现变化,而且旧税率每个级别的差距太大,所以认为不太合适。此次调整不但缩小每个税率级别之间的差距,还能够增加公平性。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率结构,应课税收入在零至30万铢之间的适用税率为5%,其中财政部豁免首15万铢的税收;应课税收入在30万1铢至50万铢之间,适用税率为10%;应课税收入在50万1铢至75万铢之间,适用税率从原来的20%降至15%;应课税收入在75万1铢至100万铢之间,适用税率为20%;应课税收入在100万1铢至200万铢,适用税率自原来的30%降至25%;应课税收入在200万1铢至400万铢,适用税率为30%;应课税收入在400万1铢以上,适用税率从之前的37%降至35%。 
    同时,内阁会议还批准夫妻分开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议案,容许民众自行选择联合申报、或是分开申报。之前,法律规定妻子的收入,只有符合第40(1)条的收入如月薪、佣金等能够分开申报。同时,如果夫妻联合申报,以往法律规定必须以丈夫的名义报税,但是修法后可选择以丈夫或妻子的名义报税。 
    财政部评估,上述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将导致2013税年的税收流失约250亿铢,但是将使民众的净收入增加,有助刺激民间消费,从而推动国家经济长期发展。批准夫妻分开报税方面,预期对2013税年的冲击为70亿铢。为此,财政部必须修订新法规,并在政府公报中公布后,才能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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