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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会:针对疫情防控,再推出十一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我们摘录了与财税相关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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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主席台(焦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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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刘健 摄)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

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在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主要包括:

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

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有: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

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

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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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人民日报记者:现在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湖北武汉一些疫情严重地区的防控物资供给还是非常紧张的,刚才余部长介绍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我想问一下,这些政策是否已经管用和见效?相关的税务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能够保障这些政策落地?谢谢。

余蔚平:

谢谢你的提问。“保供”问题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一是贴息,贴息政策主要是为了对防控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加大资金支持,支持恢复产能、扩大产能,全力保障物资的供给。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首次实施了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进行捆绑发力的政策,这个政策有四个特点:一是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因为前面我讲了,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会降至1.6%以下,所以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二是对支持的企业的范围有所扩大。三是办理程序简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四是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负责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金融机构严格审批,从快放贷,审计署强化监管,各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个方面,关于收储的政策,为了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比如N95口罩,比如防护服等等,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给重点生产产品的这些企业一个定心丸。

第三个方面,有关税费方面的政策,比如物资保障供应方面,一方面是对支持重点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税费的优惠,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这是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取消单位价值500万元的限制,对扩产能购置的生产设备,都允许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是鼓励企业购置设备扩大产能。对相关的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另外,为加快防控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企业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税费方面还有一个政策是帮扶相关的行业,为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多地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对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事关百姓生活的民生行业影响比较大。此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比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快递、民航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优惠,这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税费方面的政策,还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缓解医疗救助物资资金的压力,一方面加大现有政策的力度,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同时取消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另一方面,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税费的政策。此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补助、奖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下一步,我们还将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对各方面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政策预案,确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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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刘健 摄)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

刚才人民日报记者提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落地落实的问题,我做一个补充介绍。

余部长刚才已经介绍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若干个公告,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力度比较大的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就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一点,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税务总局党委以及王军局长和我们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们坚决扛起落实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要求、更硬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确保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强内功,狠抓税务干部自身培训。这个政策今天早上刚刚发布,我们已经做好预案安排,确保各级税务机关的干部职工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之下,我们采用适当的方式加强干部的相关政策学习掌握,特别是对两个方面的人员,一个是一线税务干部职工,再一个是12366税务服务热线坐席人员,确保这些干部职工政策学得懂、答得准,都能够懂操作,会办理。

第二是正在做的工作是精细化规范操作。我们即将发布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同时,为了保证落实到位,对此前已经有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相应地进行调整和优化,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一线税务机关干部,也确保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过程中易操作、好操作。

第三是面向相关的纳税人,我们采用滴灌式的深入宣传,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下,我们采用非接触的方式。相关部门确定了相应的纳税人,比如对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发改委、工信部确定了企业名单之后,税务部门点对点地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把政策送上门,帮助相关的纳税人及时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地享受。

第四是在特殊的背景下,我们采用非接触的方式来创新纳税服务。采用一系列的举措,优化电子税务局的功能,开展网上办税缴费。如果纳税人有一些事项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我们优化分批错峰办理,确保纳税人能够放心安全地办理缴税缴费事项。

最后是对于税务系统内部,我们强化责任制,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严明铁的纪律,从而确保政策执行当中一点不打折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相关纳税人的政策红利和关怀温暖送到位。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全国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使命担当。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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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经济日报记者:疫情发生以来,纳税人、缴费人对现场的办税缴费心存顾虑,请问税务部门如何确保他们安全便捷地缴费?谢谢。

王道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安全、顺畅地正常办理办税缴费事项,税务总局党委在春节期间召开会议进行谋划、提前部署。现在作出的安排主要是集中全力开展非接触式的办税缴费服务,主要是多方采取措施,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这些非接触的通道来办理税费有关事项。

给大家报告一下,目前在所有涉税事项中,已经有80%都是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来进行办理的,比如纳税人要申领发票,可以在网上申领,然后以邮寄配送的方式把发票送到纳税人手中。当然纳税人也可以在网上办理相关手续以后,到自助办税终端自行领取发票,避免到办税服务厅柜台面对面的接触。对于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或者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我们也强化了12366热线和微信渠道个性化的答询功能。

当然,还是会有少量的办税缴费事项、少量的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做了安排,主动引导纳税人事先进行预约,我们对纳税人进行错峰安排。在办税服务厅,隔一个窗口设置一个工作席位,从而降低人员在办税服务厅聚集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当然各地的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的自助设备,都按照防疫工作的要求进行了严格的消毒和杀菌,所有进入办税服务场所的人员也都需要戴好防护口罩。从税务部门来说,一定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对办税服务场所导税的力量,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我们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将全力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是网上办、自助办,到了服务厅以后便捷办、放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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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记者提问(焦非 摄)

路透社记者:现在的分析和市场预期一季度经济可能下滑比较快,会不会到4以下?我们需不需要大力度的经济方面的政策出台?包括降息、降准,赤字率有所提高等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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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刘健 摄)

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

最近经济学界、市场机构,还有政府部门对中国经济下一步的运行有很多讨论和研判,人民银行也在密切的关注经济运行的状况,我们也在做一些研判。我们认为,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阶段性的,是暂时的,本次疫情与春节重合,对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造成了影响,延长假期和推迟开工,对工业生产和建筑业也会产生一些冲击。所以我们判断,疫情可能会对我国一季度的经济活动造成扰动,但是在疫情得到控制之后,经济会较快地回到潜在产出的附近。我们看看历史上的2003年非典,非典时期扰动的是当年二季度的经济增长,三季度经济迅速出现了反弹。所以,我们认为,疫情缓解以后,中国经济将会迅速企稳,并且前期推迟的消费和投资会有释放,中国的经济会出现补偿性的恢复。

我刚才讲到,中国经济有较强的韧性和强大的潜力,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不会因为这次短暂的疫情而发生改变,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空间仍然是十分充足的。在货币政策方面,我国的货币政策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仍然是少数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工具箱是充足的,可以有效地对冲疫情的影响。至于具体的政策,你刚才在问题末尾问到了,人民银行也在认真分析、评估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做好有关的政策储备。谢谢。

余蔚平:

我补充一点,我赞成刚才潘行长对形势的判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会对我国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是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针对这次疫情的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按照“三个确保”要求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特别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汇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一定能够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将疫情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谢谢。

(以上内容摘自国新网《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图文实录,点击超链接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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