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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待建 国家标准出台在即

    导读

    国务院要求,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

    我国正大举布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10月12日,在常州召开的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介绍,国家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为500万辆电动汽车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的任务目标。

    郑栅洁指出,从地方政府层面来看,目前已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已有 15个省市出了新能源推广方面的政策,希望其余16个省(市、区)要加快这方面的研究和政策力度。

    500万辆电动汽车要配多少桩?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500万辆电动汽车要配多少桩?“我们有一个简单的500万辆预测的逻辑,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定了要建480万个分散式的充电桩,还有1.2万座充电站,这就是初步的需求,同时也对公交、出租、环卫进行预测,要建3850座公交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还有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换电站。”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介绍。

    童光毅指出,根据电动车的实际需求将全国分成三个地区,并分别做了预测:一个是加快发展地区(条件较好地区),有266万辆电动车的需求;一个是示范推广地区,在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省都放到示范的推广地区,这个地区建大概4300座充换电站,满足223万辆电动车的需求;另一个是积极促进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有10万个桩。“我们把500万辆车、480万充电桩分散在每个省里面。”他说。

    童光毅指出,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以用户居住地、单位停车场、公交以及出租车场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社会公用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设施为辅。

    “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对每个区域配建标准进行要求。比如要求在城市里面新建的住宅100%配充电桩或者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公共场所里面预留10%的车位留着可以装或者装上了充电桩。比如在足球场等公共地区要求有10%的公共停车位一定要装上充电设施。每两千辆车辆配一座充电站,鼓励同步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充电站的思路。”童光毅介绍。

    充电基础设施标准将很快出台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家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

    根据《意见》,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国务院提出,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也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国务院要求,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

    根据《意见》,在产业发展初期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给予适度支持。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童光毅透露,国家将准备提供接近几十个亿的钱来鼓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鼓励社保基金探索投资充电基础设施的领域,并将成立充电基础设施基金,发行基础设施企业债券。

    郑栅洁指出,“要加快完善标准的规范。最近大家对这一点的呼声特别强烈,在这方面觉得互联互通非常重要,但首先是标准。现在各地的标准可能都不太一样,国家的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记者 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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