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11月5日人民网)
信用惩戒不再是纸上谈兵。高院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谓扔出一枚重磅炸弹——接下来的信用惩戒将会改变 “上榜者”命运。据悉,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此举,印证了那句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诚实守信是做人本分。对一个人而言,诚信是一种品德,是一种财富;对一个社会而言,诚信是道德的“润滑剂”,和谐的“营养液”。诚信的经济学价值越来越显现,诚信对于企业与商家来讲,就是品牌、资本和竞争力。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信用经济。有观点认为,诚信,维系着复杂的市场交换和有序的社会秩序,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甚至是一种让各类经济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 “特殊资本”。还有人认为,在经济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交换进入了信誉交换阶段,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
失信危及经济。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另据有关研究机构的数据,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上升势头,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我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履约率只有50%。
信用惩戒贵在撬动信用经济。信用惩戒是手段,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是目的;信用体系是手段,撬动信用经济是目的。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提速,以维护市场公平,保证市场纯洁,捍卫市场尊严,唯如此,才能更好地让信用经济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