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酒坊、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河南省酒业协会特向全省酒业生产及销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经营。在酒类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酒类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酒类行业的经营秩序,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政府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共同营造酒类流通领域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环境做出努力。
二、诚信经营。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保证商品质量,自觉抵制和不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重合同,守信用,不拖欠货款,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共同维护我市酒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文明经商。开展文明、有序的竞争活动,反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自觉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杜绝价格欺诈,做到明码标价和如实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信息,不误导、不欺骗消费者,不哄抬物价。
四、加强协作。在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和酒类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加强行业交流、协商和合作,自觉维护行业利益,共同塑造良好的行业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