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1月2日电 (记者李禾)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诚信、良好、警示和不良4个等级,依次以“绿”、“蓝”、“黄”、“红” 牌标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据介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环保部门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通过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这一直观的方式,向公众披露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还可以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可以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