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积分实施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积分规则》)出炉。即日起至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制定该《监管办法》及《积分规则》旨在加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消防监管体系,规范消防安全秩序,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此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广东省实际,省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前期调研、多次修改、征求省相关部门及各市消防救援机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监管办法》及《积分规则》。
其中在《监管办法》中规定了消防安全信用等级按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重、责任大小程度,分为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5类。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消防行政执法信息、火灾事故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信用积分情况5部分组成。
在信息采集方面,省级消防救援机构应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综合平台建立信用监管工作模块,采集各地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地市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根据每月汇总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经省级消防救援机构核准后,形成消防安全红黑名单,建立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档案。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获取到其他部门认定的市场主体失信信息,应及时采集。
各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应依托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监管对象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消防救援机构业务系统实现按需共享,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并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
在《积分规则》中详细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消防安全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在年度消防安全信用基本分上扣除相应分数。其中,不同情形扣分不同,包括一次扣10分、6分、3分、2分、1分及0.5分等6档53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