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1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已经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予颁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望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