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海林
辽宁省为加快推进“信用辽宁”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环境,对评定出来的诚信示范企业实施特殊优惠政策,涉及税收管理、企业年检、融资等领域。
据介绍,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外,国税、地税稽查部门两年内可以免除诚信示范企业的税务检查;对重大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调整,涉及省诚信示范企业的,将优先为其提供纳税辅导或纳税提醒服务。
此外,诚信示范企业,在办理涉国税、地税企业税务登记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简化各项年检、验证手续。在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地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诚信示范企业涉税事项。
截至2012年,我省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企业户有14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