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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国税局完成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时间:2014-1-6 14:44:01  来源:本溪市政府网  点击:1195
  根据辽宁省国税局和辽宁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溪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数据维护、初评、复核、审批、合议确定等六个阶段的评定工作,共对全市5902户企业进行了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最终评出A级企业82户,占参评企业总数的1.4%;B级企业5325户,占参评企业总数的90.2%;C级企业487户,占参评企业总数的8.3%;D级企业8户,占参评企业总数的0.1%。
  与往年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相比,本溪市国税局今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首次借助计算机技术手段和信息化平台,采用自动化、系统化操作软件进行评定。依托省国税局最新开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系统”对纳入评定范围的5902户纳税人进行评定,充分利用了CTAIS系统和税收管理员系统的数据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纳税人信用水平状况,最大限度控制了人为因素地影响,它实现了评定过程的公开透明。二是此次评定工作由国税系统牵头组织进行,评定工作全程实现了全市国、地税系统联合合作,在评定工作中,国地、税双方积极沟通,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从工作方案的制定到各个工作阶段的推进,进行了认真仔细充分地研究讨论,确保了此次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定结果合议的顺利完成。三是保证了评定结果客观和公正公平。在充分尊重机考指标的基础上,在数据的复核调级阶段又充分征求市地税局以及各基层单位的意见。同时,也充分尊重各基层税收管理员的意见。通过召集各基层单位召开合议会议进行合议,对每户企业都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定,充分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权威。经过认真细致的复核合议,国税系统管户评出67户A级企业,地税系统管户评出17户A级企业;通过复合有15户企业由系统初评的B级上调为A级,有2户企业由系统初评的A级下调为B级。
  下一步本溪市国税局还将积极做好纳税信用等级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定期对各个等级的纳税人进行抽查。必要时将与地税系统开展联合实地检查,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及时按规定调整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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