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丹妮 张学东 叶翩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少数运输物流企业的税赋不降反增。记者从武汉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获悉,市政府已对税负上升的企业予以税金返还,首批武钢物流等两户企业已获返还税金约155万元。
268家企业符合返还政策
去年12月1日,我市启动“营改增”试点,目前共有“营改增”纳税人28721户,减税5.2亿元,但仍有少部分企业税负上升。其中,交通运输业税率从原营业税的3%上升到11%,现代服务业从5%上升到6%。主要原因是,企业可用于税款抵扣的较少,造成税负有所升高。
为解决这类企业税负上升的问题,真正实现“营改增”政策结构性减税,武汉出台了《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因税制改革,缴纳增值税税额比按老税制(原营业税政策)计算税额每季增加3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人,进行财政扶持。扶持政策过渡期暂定一年,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底。
“按照上半年的情况测算,全市税负上升且符合财政返还限额标准的企业共268户,占‘营改增’纳税人的1%,其中交通运输企业占70%,研发服务企业占30%。”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返还款到账只需2周
武汉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按试点政策规定,应缴纳增值税900万元,而按原来规定,只需缴营业税683万元。试点后,税款增加了217万元。昨天,他们收到151万多元的返还款,还有30%待年底核算后返还。
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按原营业税税率5%计算应缴纳营业税47万元,“营改增”之后,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51.1万元,累计增加税款4.1万元,现已收到返还款近3万元。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会计师陈晓虹说:“我们不会购进固定资产,所以造成税负略有上升,以后需要返还的额度会更多。”
“按照目前的统计口径,全市一年预计返还2亿元。”市财政局法规处人士说。
此次扶持政策资金申请,采用财税联合审批的模式,由纳税人填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增值税税额变化报告表》进行申请,市区两级国税部门审核,报市财政局审批,获批的企业将按季获得资金返还。目前,市国税局已正式启动此项工作,一季度已有30多户企业进行了申请。
“企业从申请到拿到返还款只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市国税局副局长郑俊生表示。
(责任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