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涛
近日,苏州国地税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结束,经过国地税联合评审会审议,有121户企业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
据了解,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每两年评定一次,由国地税联合评定。此次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且持续经营、连续履行纳税义务两年以上,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根据规定的项目和评定内容,经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并且至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没有发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列举情形的,可以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此次评定,苏州国、地税共接评定申请130户次,其中有121户考评分在95分以上,符合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
根据现行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法给予以下鼓励: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除此之外,苏州地税局还将对全市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享受大企业服务政策,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建立协调员定期走访制度,A 级企业可以通过各层级的客户协调员及时反映企业涉税诉求;建立由纳服、税政、法规等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服务力量,通过一对一、多对一定向服务,增进沟通,听取企业意见,回应企业所关注的涉税问题,帮助企业间相互交流有关税收实务的做法和经验。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减轻A级企业的办税负担。全市A级企业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时间和事项,对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限内办结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提供延时服务。
(责任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