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琨
记者从海南省地税局税务稽查案件媒体通报会获悉,税务稽查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海南省八家违规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追缴税款6904万元,加收滞纳金4354.4万元,并处罚款4346.9万元。
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王国强介绍,此次通报案件涉及多个行业、地区、税种,涉及金额大,违法手段多种多样,包括账外经营隐匿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税前违规列支成本费用、非法取得伪造发票等。具体包括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海南万宁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偷税案、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偷税案、海南大荣水泥有限公司偷税案、儋州华都商贸有限公司涉税案、海南亚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涉税案、海南三乐广告有限公司涉税案和海口诚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涉税案。
据介绍,其中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993年至2010年期间,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少申报应税房产原值、土地面积、对应税凭证未按规定足额贴花等手段,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地方税费,造成少缴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合计3579万元。省地税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各项税费3579万元,加收滞纳金3430万元,并处罚款3357万元。
省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海南省地税机关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三方信息的采取和利用越来越深入,税务稽查的能力明显提升。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手段十分隐蔽,但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稽查人员克服通过大量深入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查透。
税务机关希望广大纳税人以案学法,引以为戒,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并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