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平台简介 政策文件 行业动态 税局动态 纳税评定 涉税案件 诚信纳税 财税中介 财税人才 申办认证 信用查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税局动态
税局动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3 15:06:06  来源:本站原创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146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第22个
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局内各单位: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税收事业“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至关重要。税收宣传工作要围绕优化税收改革与发展的舆论环境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社会公众和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要求,切实抓好税收新闻宣传、税收政策法制宣传、税收文化宣传、先进典型宣传,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和引导,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服务助力。为此,税务总局决定,2013年4月继续集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就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沿用“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主题

自2008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经过几年的努力,社会各界对这一主题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宣传税收、提高税法遵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认可度较高。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各级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要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深入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更好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各地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地方重点发展战略,在“税收·发展·民生”主题下确定副题,增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灵活性。

二、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4月1日,与正式开通运行12366北京呼叫中心全国业务相结合,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与此同时,还将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基层行”活动,请中央主流新闻媒体深入基层调研采访税收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热点话题,在中央媒体开辟税收宣传专版专栏。开展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动漫大赛、漫画大赛,举办税收知识竞赛等。税务总局还将在央视播放普法栏目剧和税收动漫剧以及历年获奖的优秀公益广告、动漫短片,加大税收公益广告投放和普法宣传的力度。

税收宣传月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系统内外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要通过访谈调查、调研论证等渠道,了解社会各界对税收宣传的实际需求,努力提供分层次、个性化的税收宣传服务,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组织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积极参与,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报道税收工作,联系地方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广泛播出总局及各地制作的普法节目、公益广告,在办税服务等公众场所广泛张贴税收宣传画。要结合纳税服务工作,配合国际税收研究会开展免费“税法送万家”宣传活动。要组织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曝光打击假发票、出口骗税以及其他偷逃税行为的典型案例。要继续加强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并利用地方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法制和文化宣传。要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加强宣传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宣传项目的绩效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宣传成本。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过程中给纳税人增力目负担。

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将通过《税务简报》编发“2013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税收宣传月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地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及2-3个优秀创新项目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方胜收,同时报电子信箱:bacd7788@sina.com,联系电话:010—63417274),项目要有相应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

三、认真做好全年税收宣传各项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十八大要求,立足于弘扬主旋律、集聚正能量,充分发挥宣传月示范作用,放大宣传月品牌效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日常宣传工作。

一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进一步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要主动设置宣传议题,针对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关切,积极主动地做好涉税舆论引导。要坚持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的主旋律,通过先进典型事迹挖掘宣传、重点亮点工作展示宣传等,不断优化税务形象。要坚持宣传工作归口管理,严肃宣传纪律,规范宣传流程,统一宣传口径。

二是要打造税收宣传精品。要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涉税热点话题,组织开展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重大税收宣传活动,策划实施税收宣传精品项目,努力提升税收宣传的层次和品位。在充分发挥税务报刊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加强税收宣传新兴传播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形式,扩大税收宣传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注重把握统筹结合。要以税收宣传月为抓手,安排部署好全年的宣传工作,以点代面,以宣传月集中宣传带动全年日常宣传。要加强税收宣传与税收业务的融合,在开展重要业务工作时,同步安排筹划税收宣传,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制定出台重要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要进行必要的舆论评估和事先的宣传引导安排。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国地税部门合作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壮大宣传力量。

四是要加强涉税舆情管理。要切实增强舆情管理的政治敏锐性,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涉税舆情动态和走向,强化舆情监测分析,做好突发性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要开展舆情管理督导,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做实基础工作,防范舆论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宣传、网管等部门和主流媒体联系,掌握税收宣传的话语权。

五是要改进宣传作风、文风。要按照“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获取鲜活素材、挖掘典型事例。创新宣传方法和形式,提倡“短、实、新”,反对“假、长、空”,展现良好作风、平实文风,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税收宣传工作日益繁重的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强化培训,不断提高税收宣传的能力。

 

附件:1.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活动安排

2.2013年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3.税收宣传月活动优秀创新项目报送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3月12日

 

 

 


附件1

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基层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有代表性的基层一线税务部门采访,宣传解读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和税收重点工作。

2.继续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挖掘报道税务系统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

3.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涉税热点话题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在央视和省市电视台推荐播出税收普法栏目剧、税收动漫系列剧和动漫短片。

4.在主流媒体加大税收公益广告投放,刊播、刊登历年获奖的税收公益广告。

5.开展2012年度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

6.开展第九届税收动漫大赛活动。

7.开展第八届税收漫画大赛活动。

8.举办税收知识竞赛活动。

9.结合网民关注的税收热点,开展“税收在线访谈”活动。

10.巩固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税收知识进学校”活动,提升青少年税收理念。

11.面向社会征集税务形象用语,提炼宣传税收工作核心价值理念。

 

附件2

2013年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3.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4.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5.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6.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7.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8.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9.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10.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11.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2.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责任编辑:王 双)

单位地址:北京市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610-1611室 邮编:100050
客服电话>>  010-63540788/63540318
Copyright © 2010 涉税认证网 | 京ICP证031046号 | 技术支持:双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