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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局大力构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环境
时间:2014-1-8 11:06:04  来源:辽宁日报  点击:1474

 

  近年来,辽宁省国税局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工作目标,陆续组建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的纳税服务平台,并不断拓展功能,升级服务,深入开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全力打造服务型国税机关,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构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环境。辽宁省国税局纳税服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此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有了税收方面的问题,最快捷的咨询方式是什么?

  答: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辽宁省国税局近年来为纳税人建设的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之一,是面向全省纳税人开通的“省级集中”的服务热线。所谓“省级集中”是省局直接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平台,设咨询专员和专家接线解答涉税问题。遇到涉及全省各市、县级国税机关的相关问题,省局就将接线工单转到市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研究处理。目前,省内用户如有涉及国税方面的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12366”这个号码,按照语音提示,按“1”键,进入国税业务咨询。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收取本地市话费。服务方式包括人工话务、自动语音和自动留言3种。热线立足于为全省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口径统一、标准规范的专业化涉税咨询服务,包括向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办税指南、最新通告、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征集等服务功能。对于纳税人的各类诉求,我们将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承诺解决并反馈,以真诚的服务使辽宁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成为全省纳税人身边24小时随时“听得见的纳税服务”。

  问:信息化时代,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网络处理事务,请问,在辽宁省国税局互联网站都能办哪些事?

  答:辽宁省国税局互联网站是辽宁省国税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为全省广大纳税人打造的网上办税平台、信息查询平台和税企互动平台,主要设置了政务信息、办税服务、征纳互动、权益保护、办税知识库、注税管理和技术支持七大栏目,满足纳税人的办、问、查、学等纳税服务需求。

  “办”指的是纳税人可以进行网上办税、投诉举报;“问”是指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的12366在线咨询和在线访谈栏目,向国税机关提出自身关切的涉税问题;“查”的功能是指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的税收知识库、通知通告、办税指南、办税地点导航、表证单书、网站操作指南等栏目,查询相关涉税信息;“学”的功能是指通过网站的政策解读、网上学堂、专家推荐、税收百科等栏目,纳税人可以在线学习各类涉税知识。

  问:刚才您提到了网上办税,能详细介绍一下网上办税的具体事项吗?

  答:网上办税指的是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到目前,我们为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纳税人提供了24小时、足不出户完成涉税业务申请、查询纳税信息、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的现代化网上办税平台,保障纳税人网上轻松、快捷、高效办理涉税事项。

  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办理包括涉税事项申请、纳税申报、涉税信息查询、通知公告、服务指南和系统管理等在内的七大类业务。涉税事项申请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涉税报告、涉税文书、发票管理和数据上报六类业务;纳税申报包括防伪税控报税、网上认证、网上申报、车购税申报、出口退税预申报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7部分业务内容;通知公告包括涉税公告和涉税通知两部分业务;涉税信息查询包括在线查询和纳税人信息查询两部分业务内容;服务指南包括操作指南、涉税资料下载和技术支持三部分业务内容;系统管理包括纳税管理和企业内部用户维护两部分业务内容。

  目前,辽宁省国税局推出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对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可实现电子资料的送达,进而满足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居家办税。具有全天候、低成本、方便纳税人查询办税记录、公开化办税服务等特点。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办税效率大大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每户每次由原来在窗口办税30多分钟减少到现在的6分钟左右。

  问:我们经常收到一些税收短信,这些短信是通过什么途径发送的?

  答:您收到的宣传最新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知识、号召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等方面的税收短信是由我们组建的税务短信息系统发送的。这个系统是我们以自主研发的税务短信息综合业务平台为核心,依托短信息运营商资讯业务平台,结合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及税收工作实际,为纳税人提供多种涉税事项信息的综合业务系统。税务短信息系统向全省纳税人实时提供通知通告、最新税收政策快讯等告知类服务、征管业务提示服务、登记认证提示服务、进出口退税业务提示服务。纳税人如果想要收到相关资讯,可以到本单位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定制服务。

  问:现在手机上网已经很普遍了,你们也建有手机网站吗?

  答:是的,我们按照“简单实用、方便快捷”的服务定位开发了辽宁省国税局手机网站。纳税人通过智能手机可以登录该网站获取国税机关提供的以下四类服务:

  一是信息发布功能。纳税人能够通过通知公告、税务要闻、公开年报三个栏目,与辽宁省国税局互联网站同步获得相关涉税资讯。

  二是涉税查询功能。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栏目,可享受网上申报、纳税人状态和资格查询服务。

  三是操作指南功能。纳税人通过技术热点栏目,可获知各种纳税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操作方法和流程,随时在线查询。

  四是宣传辅导功能。纳税人通过税收知识、税收历史两个栏目,可获取税收基础理论知识和税收历史知识。

  问:企业的财务人员时常到国税局办税厅办税,请问在办税厅都能办哪些事?

  答:办税服务厅是辽宁省国税系统为纳税人组建的实体纳税服务平台之一,到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共设立了502个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项并提供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一般都设有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等候休息区,并提供笔墨纸张、眼镜、药品、饮用水等便民服务用品。其主要职责有:办理税务登记事项;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以及申报征收数据的录入、审核、传递等事项;办理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办税服务厅人员工作时间统一穿着税务制服或工作制服,按照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原则为纳税人服务。 “办税服务厅”还设有意见箱、举报箱,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问:听说现在全省各市都有纳税人培训学校,能详细介绍一下这个机构吗?

  答:目前,全省各市都成立了纳税人培训学校,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学习平台。纳税人培训学校是由各地国税机关组建的,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授课服务。教学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以及其他希望了解税收知识的人员。教学内容主要是税收法律、税收政策、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流程及规范、财务会计知识等,具体包括新办企业入门培训、新政策培训、新软件培训、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税收风险培训、重点税源企业培训、问题解答等。纳税人培训学校主要采取实体学校形式,一些地区也建立了网络学校,由税收业务骨干和税务干部兼职教师担任授课教师,有条件的地区还聘请了税务总局和高校、中介机构的专家担任授课教师,为纳税人提供培训辅导服务。

  问:现在的纳税人越来越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那么纳税人都有哪些权利,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都有哪些维权渠道?

  答: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为了切实有效地引导纳税人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辽宁省国税系统积极建立健全征纳沟通机制、建立争议化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

  一是组建市级纳税人维权中心。省国税局组织各地在市级层面建成了以国税机关为主导,吸纳商会、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参加的纳税人维权组织。这个组织通过搜集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和税务行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纳税人需求响应平台、纳税人需求响应分析机制、维权工作联系制度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活动中存在争议时,纳税人权益维护组织会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进行税收争议调解,避免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市级纳税人维权组织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向全省纳税人提供维权服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税机关规范性文件,代表纳税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防范或减少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提出的在廉政勤政、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争议诉求,提请或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处理。

  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赔偿等方面的帮助。

  接受纳税人涉税业务咨询,协调国税机关有关部门及时答复。

  开展增强纳税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素质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宣传辅导工作,引导纳税遵从。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广大纳税人中,对国税机关在政策执行、税政管理、办税服务、勤政效能等方面工作开展需求或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定期向国税机关反馈,促进国税机关改进管理和服务。

  开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专题调研或课题研究工作,为国税机关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工作效能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市级纳税人权益维护组织是纳税人表达自身合理诉求的新平台,欢迎广大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个平台,踊跃参与各类维权服务活动,增强国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和理解,共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二是建设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投诉渠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大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进行投诉。

  投诉渠道。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均在纳税服务管理部门设置纳税服务投诉专门岗位,专人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办理工作,并公布投诉专线电话、投诉通信地址和邮编,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辽宁省国税局互联网站纳税服务投诉信箱,查询上述信息并进行网上投诉操作,也可以通过拨打12366-1-4-1或直接拨打024-23185291进行投诉。

  办理程序。国税机关收到投诉后,将依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投诉人提供了真实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国税机关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责任编辑:王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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