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地税局根据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持续创新和优化相关税收服务工作,为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坚实的税务支撑。
拓宽税法宣传渠道。开展“民营企业税政培训辅导日”活动,连续召开两次面对全市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集中辅导会议,宣讲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创办包涵涉税通知、政策公告、办税指南、在线问答、维权服务、稽查服务等六个方面内容的《纳税服务信息》月刊,按月免费邮寄给民营企业。
推行网络集约化服务。有效运行通化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网,充分利用网站办税指南、发票导航、政策法规、风险提示、税款计算等功能模块,及时发布相关税收政策,方便纳税人集中学习、正确计税。在网站设立在线咨询室,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设立预约服务模块,根据纳税人预约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开展网上审批,对民营企业办理的税务登记、发票限额申请、停复业申请等相关事项实行网上审批。
注重特色办税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同城通办等服务措施。市局和各基层单位按周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门服务。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通过税法宣传“面对面”、代办涉税业务等多种方式,无偿为民营企业提供志愿服务。
实行涉税事项“一站式”全职能窗口服务。民营企业到办税服务厅任何窗口即可办理全部涉税事项。按规定即时办结的,当场办理完毕;按规定限时办结的,属于税务机关内部流转的,由办税服务厅与各税源管理部门之间传递,无需纳税人多部门跑、多头找。
完善办税服务措施。针对交通不便或者有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实行流动办税服务和上门服务。向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派驻地税窗口,方便民营企业集中办理涉税事项。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自助办税服务区,引导纳税人自助申报缴纳税款。实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民营企业可自主选择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申报方式,也可以委托银行代缴税款。
优化稽查服务。除举报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对三年内检查过且税法遵从度较高和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检查的民营企业,并有相关检查结论的,不再进行纳税检查。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民营企业除专案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民营企业实行查前辅导,让企业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可以随时向税务人员咨询税收政策。对企业自查申报缴纳的税款不罚款。向企业发放《税务稽查服务手册》,义务提供涉税法律文件摘要和规范财务管理、调整会计科目等稽查建议。
实施有效法律救济。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健全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局长信箱”、“举报投诉信箱”,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的涉税合法利益诉求,在第一时间通过纳税人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予以妥善解决。认真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因非主观故意首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显著轻微,并能够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不利影响的办理税务登记等十项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保证政策落实。将民营经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重点,认真督察和监察政策宣传辅导、备案受理、审批受理及政策执行等内容。对政策宣传、申请受理、政策执行等环节出现的问题,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限期整改。
严格执法监督。建立“软环境和政行风监测网”,在全市范围内定期确定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100名民营企业进入监测网。监察部门对入网企业定期进行调访,征求企业对地税部门的意见,了解税务干部的执法情况。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