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晓全 周由富 曾佳
5月24日,恩施州国税局将两份税收优惠政策提示单分别寄往鹤峰县大典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北华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醒两家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的同时,可继续享受“两免三减半”定期优惠,少缴3.2万元税款。
针对部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及时、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等情况,州国税局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安排辖区税收管理员上门向纳税人宣传提醒,还依托部门网站、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及时宣传税收政策,提醒纳税人应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对辖区重点税源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组织专人“量身打造”个性服务,实行动态跟踪式管理,保障纳税人权益。
目前,州国税局已向纳税人发出税收优惠政策提醒50余次,为纳税人减免税5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