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自治区伊犁州地税局为提高建筑业营业税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采取积极措施规范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管。
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开展纳税人项目开工、变更或停、缓建情况、工程分包情况和项目注销纳税情况等登记工作,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认真审核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项目进度和工程价款结算等情况,全面监控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纳税人营业税申报缴纳情况,扭转“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眉目不清”的现象。
依法加强纳税申报管理。严格要求建筑企业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规定,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不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营业税明细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加强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宣传,把好企业报验登记申报关,扭转“平时零申报,开发票时才缴税”的现象。
开展建筑业营业税税款清算。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营业税税款进行清算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填写《建筑业营业税税款清算报告表》为准确定工程竣工时间,纳税人足额清算缴纳税款的,注销其项目登记台账,扭转“工程竣工清算时间执行不一”的现象。
做好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征管。对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于书立或者领受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扭转“只在开具发票时才征收印花税”的滞后管理方式。
将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工作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以便明确职责,促进工作质量,扭转“干好干坏一个样,无人问责”的现象。
(责任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