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西宁市国家税务局涉税服务回访工作办法(试行)》在全市国税系统印发实施。该办法在广泛征求了市局系统各单位和全体税务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前后经过了数十次修改。办法印发后,市局党组成员分赴各区县局宣讲辅导,三令五申要求各单位层层学习,深入领会。其重视程度,使机关到基层的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看到了市局党组促进行业作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决心,这也引起了笔者对回访工作的一些反思。
中央改进作风及总局优化服务的规定陆续出台以来,自上而下涤荡人心,党风政风为之一振。然而,落实并非易事,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门难进、脸难看”现象不是个例。目前,在国税系统个别干部身上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着“吃拿卡要报”、办事效率低、态度蛮横、素质低下、推诿扯皮、无责任心、形式主义、贪图享受的痼疾。这些现象脱离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损害了纳税人的正当权益,诋毁了国税机关的形象。
然而,作风转变远非朝夕之功,自上而下的严格自律固然重要,但也不能缺乏制度的保障和监督。回访办法正是用六章二十七条,给工作不力、作风不正者设定了“高压线”。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使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得到切实遏制。
监督是对群众的负责,是对干部的保护。我们应该认识到,将权力置于监督下,虽然戴上了“枷锁”,却远离了违法高危,赢得了职业安全。“监考官的严格是对考生的公平。”因此,市局党组大刀阔斧的改革、雷厉风行的作风,受到了广大洁身自好干部的拥护。同时,我们必须走出市局涉税服务回访只针对纳税服务这一误区,正确判断中央到省、市局严改作风的形势,明白行政不作为、工作纪律、行业作风都是回访追究对象。注重关口前移,主动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制度,着力攻克工作作风方面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转变职能作风,树立良好国税形象。(作者:冯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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