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地税局与市人民银行联合签署“自然人涉税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协议,自2015年1月1日起,扬州自然人未按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相关信息,将按照协议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记录。各金融机构在向自然人发放贷款时,可参考记录情况,在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差别化信贷政策。 据了解,首批纳入征信系统的自然人涉税信息,主要包括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以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自然人涉税信息。涉税信息涵盖自然人识别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等多个方面,共涉及全市3万余人。今后,扬州地税局将结合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进展,分批次地把更多具有自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自然人涉税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同时不断扩大税种覆盖范围,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基础上,逐步将未履行营业税、契税等税收纳税义务的相关信息,也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该合作协议是对税收失信自然人开展联合惩戒的保障措施,标志着扬州地税在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协议生效后,将在惩戒税收失信当事人、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发挥很好作用,也将倒逼自然人“税收遵从度”进一步提升。 |